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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亞當阿里夫:通過2子公司經多重途徑 近9091萬轉入納吉戶口

第47名控方證人:國行分析師

(吉隆坡19日訊)國行分析師亞當阿里夫今日供證確認,被標志為第二期的1MDB案資金流向分析圖,1MDB於2012年最初通過兩家全資子公司,通過多重途徑把3000萬美元(折合9090萬9930令吉28仙)轉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尾號為“9694”的大馬伊斯蘭銀行(AmIslamic Bank)私人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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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兩家子公司,即1MDB Energy Limited公司(1MEL)和1MDB Energy (Langat) Limited(1MELL)於2021年各自通過高盛國際銀行安排和承銷下各自發行債券,為購並特定能源資產籌集額外資本。

他說,通過上述發行債券,紐約梅隆銀行付了大約25億5000萬美元的債券收益,給1MEL和1MELL。

他指出,1MEL的債券通過位於香港的安勤私人銀行(Falcon Private Bank)是於2021年5月22日把5769萬43490美元轉給Aabar-BVI在瑞士的瑞意銀行集團(BSI SA)。

核對76頁資金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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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的亞當阿里夫是第47名控方證人,他今日在主控官卡瑪峇哈林副檢察司的引導下,繼續念出及核對長達76頁的資金鏈報告。

“至於1MELL的債券,則是在2012年10月19日通過紐約梅隆銀行把7億9035萬4855美元轉給Aabar-BVI在瑞士的瑞意銀行集團。”

他說,根據Aabar-BVI銀行記錄,來自1MELL的Aabar-BVI是在2012年10月23日匯入Aabar-BV的賬頭中。

他指出,之後,從1MELL收到的債券通過西斯尼克(Cistenique)投資基金及企業新興市場基金轉到了新加坡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tners公司的渣打銀行賬頭。

“其中西斯尼克投資基金投資額是2億9081萬6327美元,而Aabar-BVI銀行記錄顯示,通過該基金匯入的數額也是2億9081萬6327美元。”

他說,在2012年11月2日,Aabar-BVI銀行記錄顯示,這筆2億9081萬6327美元一度因為一些技術錯誤,退回給荷蘭Citro銀行。

他指出,新加坡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tners公司在2012年11月2日下達指示為企業新興市場基金進行9693萬8776美元的投資。

他說,新加坡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tners公司的銀行記錄顯示,企業新興市場基金在2012年11月8日發出了一筆9500萬美元的資金。

他指出,新加坡Blackstone Asia Real Estate Patners公司分別通過上述西斯尼克及企業新興市場基金的存款通過渣打銀行把總共3000萬美元轉到納吉的大馬伊斯蘭銀行尾號“9694”的私人戶頭,即2012年10月30日轉入500萬美元,2012年11月19日轉入2500萬美元。

亞當阿里夫是在2017年在國行的金融情報執法部門當實習生,結束實習後被國行吸納,擔任金融情報執法部門的助理分析師。2018年6月,他被調到國行的1MDB特別工作組擔任分析師,2019年升職擔任國行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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