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最終報告篡改案】 莎達都:阿魯爾拖延 僅提供60%1MDB資料

(吉隆坡16日訊)總稽查署前1MDB特別稽查隊隊長莎達都指出,雖然1MDB前首席執行員阿魯爾甘達口頭上答應提供所需的資料,卻一再拖延,而且最終提供的資料並不完整,只有60%。
她認為,阿魯爾甘達是聰慧的人,雖然2015年1月5日才接任這個職位,卻很快就上手。
“他口頭上說一切都沒有問題,會提供總稽查署所需要的資料,但是我們等待一個月又一個月,都等不到資料。”
首個處理被列官方機密稽查報告
她今日在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阿魯爾甘達被控篡改1MDB最終報告案審訊中,接受納吉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盤問時表示,她曾多次親自與阿魯爾甘達會面要求提供資料,因為當時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不斷催促總稽查署。
“雖然最後我們拿到了資料,但是只有60%,並不完整。這也是首個總稽查署處理的被列為官方機密的稽查報告。”
她同意阿魯爾甘達的上一任首席執行員沙魯是一個障礙,並沒有給予總稽查署配合。
詢及是否知道劉特佐在1MDB扮演重要角色,她指出,當時她不知道,事後才知道有這個人。
另一方面,莎達都同意,前總稽查司丹斯里安比林于2016年3月向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供證時提呈的“1MDB最終報告”屬於初稿(draft),依然可以作出修改,但是必鬚根據特定條件。
她也確認,總稽查署與接受稽查者的稽查“結束會議”(exit conference)可以延長,並未規定僅1天。
她解釋,“結束會議”是稽查報告完成後,稽查師與受稽查者之間進行的會議,如稽查方要求後者提供一些資料,但是對方無法在會議中提供,則允許延長更多時間讓對方准備資料。
認同被強迫刪除報告內容說法
莎達都同意沙菲宜的說法,即在2016年2月24日的會議上,前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阿里韓沙強迫她和安比林作出一些決定,刪除1MDB最終報告的一些內容。
她不同意當天的會議是被迫出席,因為一般上政府首席秘書召集出席會議,安比林會通知總稽查署的官員。
她稱,錄音抄本的第325段內容顯示,阿里韓沙要總稽查署刪除1MDB最終報告的一些內容。有關內容為總稽查司可以行使裁量權刪除。
她同意沙菲宜的提問,即這就是所謂的強迫。
“如果我們不刪除,那麼這些(要求刪除的內容)會一直被提出。”
她補充,阿里韓沙不會說最好刪除,但他所指行使裁量權就是(要總稽查署)刪除(內容)。
她表示,當時她和安比林並沒反對阿里韓沙的要求,但這(行使裁量權)是一項指示(以刪除報告中的一些內容)。
之前,第5證人總稽查署稽查主任(管理)諾莎瓦妮說,當她和稽查團員返回辦公室聽回會議錄音時,對會議內容感到驚訝,因為會議提及刪除1MDB稽查報告的部分內容,包括1MDB兩個有衝突的2014年財務報表。
不知諾莎瓦妮何時啟動錄音筆
沙菲宜今日向莎達都了解2016年2月24日會議出席者的坐位情況,以及當時諾莎瓦妮是如何將錄音筆放入鉛筆盒。
莎達都指出,抵達阿里韓沙的辦公室後,其團隊約六七人就進入會議室,為會議做準備。當時安比林坐在她右邊,諾莎瓦妮則坐在她左邊。
“阿里韓沙進入會議室時,看見很多人,便說不需要這麼多人在會議室內,其他總稽查署的官員隨後被指示離開。”
她表示,一般上她不需要記錄會議,而是由諾莎瓦妮錄音和記錄,她主要是負責參與會議討論,何況在討論時,她也無法做記錄。
她補充,當時的情況是,阿里韓沙要求其他人離開,她本身也沒機會和諾莎瓦妮講話。
她說,當時並沒告知阿里韓沙,總稽查署需要在會議中錄音,她和安比林也沒有專注在錄音事項,因為諾莎瓦妮一般上會做錄音。
不過,她坦承,她並不知道諾莎瓦妮是在什麼時候啟動錄音筆,可能是阿里韓沙進入會議室時,在場者站起敬禮時,在她沒留意的情況下,諾莎瓦妮將錄音筆放入她的鉛筆盒。
她說,當時他們只是討論關於1MDB的事宜,具體涉及哪方面則不知道,因此將所有和1MDB相關的文件攜帶過去。
批准獲取安比林供證記錄
較早前,承審法官莫哈末再尼批准沙菲宜的申請,發出庭令讓辯方獲取安比林于2018年12月4日聽證會的供證記錄。
沙菲宜表示,他被告知需要獲得庭令才能獲取相關的供證記錄,因此尋求法官允許在本案的審訊中,揭露安比林當年的證詞。
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曾在2018年12月4日傳召安比林出席1MDB總稽查司報告是否被篡改或刪除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