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飆蚊型腳車8死案 】 高庭改判罪成監6年罰6千 沈可婷即時服刑

(新山13日訊)8名少年騎蚊型腳車遭撞死車禍上訴案,今日在新山高庭下判,法官拿督阿布巴卡宣判被告沈可婷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

被告遭判坐牢6年,罰款6000令吉,服刑完畢後吊銷駕駛執照3年。

Advertisement

法官也指示被告即日起服刑,直至上訴獲批準。

被告律師法依查在宣判後要求暫緩服刑以提出上訴,但法官不允許。

在這之前,推事庭曾兩度宣判沈可婷無罪,今早高庭則推翻原先判決。

較早前,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指出,被告在淩晨時分駕駛至事發路段,應有警覺路況昏暗而放慢車速,而非以快速行駛。

ADVERTISEMENT

他表示,被告之前自辯時也沒有提出其他車輛肇禍。

這起車禍發生於2017年2月18日淩晨3時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內環公路騎改裝的腳車時遭撞及,其中8人斃命,沈可婷於同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疏忽駕駛導致8人死亡。

她是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下被控。經過2年審訊,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無罪釋放,但控方於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於2021年2月18日批準重啟案件審訊,案件於2021年10月10日下判,推事基於控方沒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證據,再次宣判沈可婷無罪釋放,駕駛執照亦可取回。

不過,控方不認同上述判決,於2021年10月12日入稟高庭,第二次提出上訴,案件於今日審結和下判。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