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飆蚊型腳車8死案】願上訴庭義務抗辯 吳健南力挺沈可婷

(吉隆坡14日訊)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力挺被新山高庭宣判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沈可婷,並願意為她在上訴庭義務抗辯。

吳健南在臉書貼文揶揄道:“時速50公里?大馬最新危險駕駛時速?。。。。你危駕了嗎?!?!?!”

Advertisement

他也表示,正義不容大小眼,在司法面前,大車小車平等。

新山高庭法官阿布巴卡在宣判時表示,被告沈可婷在淩晨3時20分駕駛,更應該小心行駛及對路況光線不足有所警覺,不應該加速駕駛進而導致這起車禍。

他說,道路前方能見距離有限下,被告以車速超過時速50公里抵達事發現場前,應該意識前方有發生風險可能性。

他指出,在自辯過程,辯方無法挑出合理疑點,反之,控方排除合理懷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

ADVERTISEMENT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