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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蚊型腳車8死案】巫程豪:須有完整解決方案 父母應對孩童安全負責

(新山19日訊)在飆蚊型腳車8死案上,行動黨柔佛州委巫程豪認為,各界須有更完整的解決方案,尤其是成人包括父母親,以對少年和孩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負起巨大的責任。

巫程豪在臉書貼文,對8名少年蚊型腳車騎士在意外中不幸死亡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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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貼文中寫著:“在有必要的時候,警方須引用《2001年兒童法令》來確保父母和監護人,對天真無知的年少者的安全和生命負起應有的責任,而不會因為他們的監護人的忽略,而對未成年的孩童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巫程豪也分享了他於1994年至1995年,在新山蘇丹后阿米娜醫院(中央醫院)腦神經外科部門工作時,親身治療因頭部嚴重受傷而死亡的小孩的兩宗個案,借此證明父母以及成年公路使用者的責任感,能夠避免悲劇發生。

父母有法律責任負責看管

他在貼文列出個案,一名五六歲的小女孩,在父親駕駛車子時把頭伸出窗外嬉戲,結果頭部撞上路邊的樹幹,最後因為頭部嚴重受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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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在這個情況下,父母親有法律責任負責看管小孩,以及對他們的生命安全負起全面的責任。

巫程豪也列出另一個案,指一名六七歲的華裔小女孩,在新村的馬路上被一輛10噸的拖格羅里撞傷,最終也因頭部嚴重受傷而死亡。

他認為,作為成年的羅里司機有責任保護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包括未成年的小孩,尤其是有關路段是不允許重型車輛行駛的。

巫程豪強調,若成年人包括父母親對孩童安全負起全面的責任和關心,這些死亡的個案是可以被避免的。

巫程豪在貼文中認為,各界須有更完整的解決方案,以對少年和孩童的安全和生命負起巨大責任。

另一方面,巫程豪指巫統兼國陣主席阿末扎希於2019年11月份的丹絨比艾國席補選時,曾就飆蚊型腳車8死案,批評法庭讓肇禍女車手無罪釋放。

“他(指阿末扎希)甚至發出種族言論,批評希盟、行動黨和駕駛司機,並抨擊司法制度不公正,這已造成了藐視法庭的可能性。”

巫程豪說,雖然有人已報警,可是目前警方還沒有採取任何行動,調查他是否藐視法庭。

為此,他呼籲新聞界和媒體以及文明社會,制裁巫統兼國陣主席的公開言論,因為他言論的公信力,有待於他能否在司法制度內洗脫他面對的貪污、商業失信和洗黑錢等47條控狀。

他說,如果巫統和其他國陣成員黨的領袖和基層黨員,有膽量公開挑戰阿末扎希辭去巫統和國陣主席的職位,他將全面和全力給予他們支持,因為這對國家政治發展是有好處的。

“這是避免阿末扎希憑著國陣和巫統主席的身份,給予司法制度太多的政治壓力和恐嚇,影響他的官司判決。”

他強調,兒童生命的安危不是種族課題,在此個案挑起種族言論,證明阿末扎希的言論是非常不負責任,並威脅司法制度的獨立。“我們應讓執法和司法單位,有足夠的空間根據法律作出公正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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