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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蚊型腳車8死案】女司機維持無罪釋放 控方今正式提出上訴

(新山12日訊)8名少年騎蚊型腳車遭撞死車禍案,控方於今日正式就被告再次獲無罪釋放的裁決,向新山推事庭提出上訴。

柔佛州法律事務署官員努魯阿茲麗娜及副檢察官莫哈末沙菲克,於今早9時15分抵達新山法庭,並向推事庭櫃台處提呈上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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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少年騎蚊型腳車遭撞死車禍案件的控方,今日針對日前推事庭裁決被告即女司機維持無罪釋放,向法庭提呈上訴文件。(馬來報章《每日新聞》照片)

莫哈末沙菲克向馬來報章《每日新聞》表示,今日提呈的上訴是依據總檢察署及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昨日發出的指示。

“控方今日針對日前推事庭所作出的裁決,即在2017年發生的一名銷售員因魯莽駕駛,導致8名騎蚊型腳車的少年死亡的案件,被告獲無罪釋放而提出上訴。”

莫哈末沙菲克表示,控方在提呈上訴文件前,將重新審查求情記錄,以及被告在辯護階段所提出的證據;高庭較後將擇定上訴的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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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同出席提呈上訴文件者,包括:檢察官穆哈末再尤、新山南區警區總部交通組調查官莫哈末尤索夫。

較早前,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向媒體透露,總檢察署將會針對新山推事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根據新聞背景,上述車禍發生於2017年的2月18日淩晨3時20分,一群少年在新山內環公路騎改裝的腳車時遭撞及,其中8人斃命,被告沈可婷(26歲)於同年3月28日被控疏忽駕駛導致8人死亡。

經過兩年審訊後,她在2019年10月28日判無罪釋放,但控方於2019年11月10日向新山高庭提出上訴,高庭法官於2021年2月18日批準重啓案件審訊;案件於今年10月10日審結和下判,推事基於控方沒有提供充足及合理的證據,再次宣判被告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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