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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字眼課題】 韓沙質疑撤上訴動機 “安華政府欠敏感度”

(吉隆坡17日訊)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說,聯邦政府撤回“允許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上訴的決定,顯示及證明了由首相拿督斯里安華領導的政府,對“阿拉”字眼的使用不具敏感度,這樣一來,將對由多元種族和宗教組成的大馬和諧社會構成威脅。

他今日發文告說,當年國盟政府用盡所有司法程序來維護“阿拉”字眼與伊斯蘭的聖潔,是正確的決定,反觀希盟─國陣聯組的混合政府(Kerajaan campuran)撤回上訴的決定,則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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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質疑為何團結政府突然放棄上訴,更加悲哀的是,政府靜悄悄地做出了如此爭議性的決定,引人揣測和議論政府真正的動機;不但如此,政府更在齋戒月里也就是4月18日,發布撤回和停止上訴的通知書。

應尊重司法程序

他也說,在憲賦權底下,任何司法的裁決都允許上訴至最高的法庭,當用盡所有司法程序之後,就應予以尊重。

他說,在2009年,馬來西亞天主教吉隆坡總教區挑戰內政部長禁止在先鋒周報使用“阿拉”字眼案件,當時作為內政部長的他,指示於2021年3月12日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接著向更高的聯邦法院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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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出時任國盟政府尊重司法程序,以一致性行動維護了大馬的司法。”

韓沙再努丁說,大馬伊斯蘭事務全國伊斯蘭裁決理事會在2008年已決定“阿拉”字眼是宗教和穆斯林特有聖詞,不能使用或等同於其他非伊斯蘭宗教。

“該決定獲得雪蘭莪、柔佛和吉打的支持,即阿拉字眼的使用是穆斯林獨有的權力,並禁止基督教或其他宗教,或聖經或其他書籍等出版物使用。”

質疑無咨詢馬來統治者

他質疑政府在做出撤回上訴決定前,是否曾咨詢馬來統治者,因馬來統治者是各別州屬的伊斯蘭領導人。

他說,更讓人混淆的是,昨天首相自己發表所謂“高庭宣判基督教徒可使用阿拉字眼的裁決,僅適用於砂拉越”言論,證明了首相是一名粗心的人,因為後者並沒真正研究法庭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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