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8日訊)繼昨天雪州警方指已援引刑事法法第408條文失信罪名等調查,巴生一家商業銀行分行經理被指盜提挪用多名存戶千萬令吉巨款一事後,行動黨巴生區國會議員查爾斯今日便要警方說明,調查對象只限涉案職員或包括該銀行整體?
他發文告回應雪州副總警長拿督莎茜卡拉聲明指出,警方展開的調查,得以確保對銀行出現疏失或欺詐的幾率馬上採取行動,以保障存戶的存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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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強調,涉案銀行和國家銀行必須嚴正看待此事和從中吸取教訓,以鞏固存戶對大馬銀行體系的信任,所以必須確保每家銀行機構的行政作業處於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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