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5日訊)檳島市政廳今日針對丹絨道光LOT 1682甲必丹鄭景貴第三夫人胡丁娘古墓遭毀一事發文告澄清,指市廳從未接到任何關於發展該地段申請,因此也從未批准在該處進行任何計劃。
市廳指出,該廳之前有接獲地主申請,以在該地段展開“拾金”活動,因此當局今年3月18日批准該項有條件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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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說,有關必須符合條件包括,在工程進行前10天須先通知該局,而且拾金活動必須在當局官員監督下進行。
由於地主在未符合條件及通知該局的情況下,於8月28日展開拾金活動並摧毀古墓,這讓該局深感失望。
文告指出,因此市廳於本月8日已根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97(2)條文,發出警告信予地主,並要求對方在接到警告的7天內解釋,為何沒依據該局指令行事。
一旦地主無法給予合理解釋,該局有權採取進一步對付行動,包括把地主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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