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遇見律師】向性騷擾勇敢say No!(上篇)

以下是真人真事:

有個同齡的男同事,感覺是寂寞了很久,喜歡撩新來的女同事。那時我坐在他旁邊,他偶爾會信息有輕度的玩笑騷擾,我都沒理,後來有一次竟然摸了我手臂,當時我就生氣了,特別激動,叫他別碰我,後來就沒有對我有過騷擾了,但一直和別人說我小題大作,他只是想向我表白而已。 比較可怕的是,當時的那個老闆,喜歡開黃腔,說一些黃得要命的東西,我很嚴肅地表態過不要亂說,那老闆還說“怕什麼,說一下而已,又不是真的”。我真是受不了了,乾了半年多就辭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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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955年勞工法令的第二條文,性騷擾被定義為“在工作過程中,針對某人行為若含有的性質,無論是口頭的、非言語的、視覺的,手勢的、還是身體的觸碰,而令一個人覺得反感或羞辱或冒犯,甚至是對其構成威脅,都可以構成職場性騷擾,而且性騷擾不分男女。

要如何鑒定性騷擾?

1.不受歡迎的舉動

這一點具有爭論性,也是老司機們常會採用的招數,很難界定,比如握手時一直不放,或者明明上午剛見過,下午一見面又給一個力道十足的擁抱;你要說他性騷擾,他無辜的一抬手稱:“我在外國留學,為人比較熱情奔放。”但在大多數公司裡,這方面的規定很清楚。只要對方不喜歡,你還不停止,那就是性騷擾。順便說一下,韓劇裡最帥氣的壁咚,利用在職場上絕對是百分之百的職場性騷擾。所以各位哥兒們,除非覺得對方已經被你迷得神魂顛倒,否則還是別用這種手段在職場耍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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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利益交換性

用性換福利。這種方式常見於上司對下屬的性騷擾,上司手裡有資源,然後利用升職加薪作為誘餌,勾引下屬,尤其是女生獻身。我想提醒女生的是,這種人有多不靠譜,他們的承諾就多不靠譜。

3.視覺性和口頭性騷擾

帶有性暗示的下流手勢動作,這是送分題了。人家在做工,你靠得特別近,侵犯對方私人空間,性騷擾、講葷段子或發黃色短信更是證據確鑿的性騷擾!曾有調查顯示,女性最受不了男性的行為,97%都選擇了開黃腔。所以,愛講黃段子人,可以在開口前,先想一想周圍的朋友愛不愛聽你的黃腔,不要為了一時口舌之快,變成你心儀對象中的油膩之人。

4.身體接觸

重點來了,摸腿摸胸這些都不說了,以按摩的名義接觸你的肩部、脖子,或是摟住抱住,又或者坐在你的腿上或撫摸你的秀髮或摸摸你的額頭(他當自己是暖男啊顆顆),這些所謂的身體接觸,只要女生覺得不舒服,都是一種性騷擾,若是受害者去報警,警察還會以刑事法典第509條文裡的以語言及身體姿態侮辱他人展開調查,一旦定罪,所面臨的刑罰是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待續)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以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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