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6日訊)寶馬逆行5公里後在檳城大橋引橋撞國產車一案的女司機今日被控“魯莽駕駛”罪名,被告不認罪,獲以7000令吉保外。
根據控狀,被告張夢妮(41歲、譯音)被控於今年10月2日凌晨12時30分魯莽駕駛,導致一名國產車司機受傷,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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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6日訊)寶馬逆行5公里後在檳城大橋引橋撞國產車一案的女司機今日被控“魯莽駕駛”罪名,被告不認罪,獲以7000令吉保外。
根據控狀,被告張夢妮(41歲、譯音)被控於今年10月2日凌晨12時30分魯莽駕駛,導致一名國產車司機受傷,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魯莽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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