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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控失信等4罪】阿都哈南指證賽沙迪 坦言憂其它案遭提控

(吉隆坡4日訊)土著團結黨前青年團團員阿都哈南坦言,他是因為害怕會在其它案件中遭提控,才出庭供證和指證土團黨前青年團團長賽沙迪。

賽沙迪被控4項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案來第三天審訊;阿都哈南是此案第10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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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辯方律師哥賓星交叉盤問時說,他約在2020年6月4日因有關遺失的25萬令吉被反貪會逮捕,而他針對此案到反貪會多次錄供,但不記得確切次數。

他承認,因害怕反貪會也問他關於其它案件,也害怕因這些案件被控才給予指證,惟他不同意自己是以不會被控作為回酬供證。

哥賓星在交叉盤問時揭露,阿都哈南於2020年6月4日晚接獲朋友莫哈末沙烏菲來電,後者要求他到反貪會總部接送他回家,但當他抵達反貪會大廳時在車內等候時,突然有2或3名反貪會官員來到其車旁,要求他下車。

賽沙迪(右)與哥賓星休庭後,在法庭外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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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哈南表示,他被要求將車停在大廳前,跟著官員到調查室;他在調查室內看見莫哈末沙烏菲,反貪會官員要求他致電此案第8名證人即NR Exclusive公司持有者莫哈末納奇,並詢問他人在何處,之後他便與反貪會官員一同前往莫哈末納奇的商店,並在清晨約4或5點才獲釋。

他覺得,他是在借朋友的名義下受騙,因反貪會想要逮捕他。

交叉盤問時也提到,阿都哈南在2020年初購買了福士偉根轎車,反貪會曾針此車展開調查,車子在約1年的調查期間遭扣押,直到調查結束後才獲歸還。

哥賓星也針對阿都哈南的妻子茜蒂努魯希達雅,在2020年6月接受反貪會調查一事盤問阿都哈南;當時,茜蒂努魯希達雅是賽沙迪的助理。

據阿都哈南聲稱,妻子被反貪會釋放後告知,被要求脫衣,讓反貪會官員檢查及申訴受到反貪會不良待遇。他記得,妻子告知被罵及被踢椅子等。

哥賓星指出,茜蒂努魯希達雅於當時針對在反貪會的遭遇報案,並召開記者會揭露經歷的事件,同時也在報案書中提到,自己被罵是豬及蠢,也被官員威脅要掌摑。

阿都哈南直言,當他知道妻子遭遇這些事時感到失望,並同意哥賓星主張,自己也感到壓力。

較早前,他也說,他根據賽沙迪指示,要求莫哈末納奇在報價表及收據上倒填日期,讓有關文件看似合法,因土團黨青年團曾向莫哈末納奇的公司訂購。

司法專員吁勿評論案件

承審此案的高庭司法專員拿督阿茲哈阿都哈密強調,證據不言自明,要求各方勿針對此案發表任何言論。

主控官拿督旺沙哈魯丁今早開庭時向法庭提呈一份針對辯方律師林偉捷早前在記者會上的言論報案書,要求法庭給予口頭警告,不讓類似事件重演。

他提及,林偉捷早前透露被告的自辯,並表示控方無意啟動藐視法庭程序,僅希望法庭給予口頭警告,因各造都是成年人。

辯方律師海占奧瑪則為過失言論致歉,並承諾不會再犯。

阿都哈密指出,類似事件也曾發生在其它法庭,因此要提醒所有人,並接受辯方團隊的道歉。

他在休庭前也批準賽沙迪申請暫時取回護照,以便在下周前往韓國出席會議,並諭令需在本月18日前歸還護照。

證人:土青副財政要求保管25萬

第8名證人NR Exclusive公司持有者莫哈末納奇聲稱,土團黨青年團副財政拉菲克哈金在2020年4月中,在車內將裝有現金紙袋交給他,並告知項金額為25萬令吉,要求他保管,也告知若有任何與該筆錢有關的事,會與他聯繫。

他在書面證詞中說,他打開紙袋時看見,內有捆綁著的100令吉紙鈔,他因這筆巨大數額感驚訝。

他表示,拉菲克沒告知該筆現金源自該黨青年團的官方帳戶,他也沒詢問款項來源;他會認為錢來自該黨青年團帳戶,原因是錢由青年團副財政所提供,且是合法且依據正確提款程序。

他同時也不訝異會被選中保管這筆款項,原因是他為黨青年團的服裝供應商及制造商之一。

“拉菲克在2020年5月6日透過WhatsApp信息指示我攜帶10萬令吉現金,並告知該款項將用於青年團活動。同年6月3日,阿都哈南指示我根據拉菲克給予的現金,準備公司的報價表及收據,用於黨青年團的服裝供應。我準備了報價表及收據,但來不及交給阿都哈南,因反貪會已取走尚未蓋章的相關文件。”

他也證實,阿都哈南要求他為報價表及收據倒填日期,而他隨機填寫了2020年3月及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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