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副刊

【論古道今話歷史1】王琛發推廣研究華社史 香火爐早年 助組織社會

閩南師範大學閩江學者講座教授兼馬來西亞道理書院院長的王琛發,過去曾研究儒教在南洋的歷史、傳播與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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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杪,他再獲太平山莊集團支持,通過馬來西亞道理書院,聯合中國閩南師範大學閩南文化研究院,一連三晚在檳城舉辦“華人歷史系列”講座,吸引許多碩士班研究生與教授學者同來探討,藉此推廣研究華人歷史方面的突破性想法。

王琛發說,馬來西亞民間宮廟社團的時節祭祀所倡傳的香火爐、紀念碑文、詩經與神牌等上面的提字,以及先人樂捐時的留名方式,不但是內有乾坤,且有不同由來與歷史淵源,並得以彰顯南洋先民早年如何打造華社的點滴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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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這些歷史保留得更為完整,他今以全新角度和研究方向展示華人歷史上的許多典故,實與華人的不同背景及生活文化息息相關的一面。

“華裔先民到馬來西亞落地生根一事有着許多證據的存在,但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方法來考證,而學者往往都因受到本能的限制,導致研究結果出現盲點。”

他說,為避免出現這個問題,學者在進行研究時尚需以被研究者的教育背景作為依據,以免忽略了確鑿的歷史實據。

碑文以方言念才能顯示原意

“否則,這將導致文化史記抑揚頓挫,若曲解了史跡原意,更可能會令肩負傳承文化使命的後人一知半解,甚至誤解盲從。例如,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與泰國等東盟這一帶,有很多中文寫的碑文會出現兩個誤差說法。”

雖然有些碑文一看即懂,但實際上卻不是那個意思,且讀起來也不是很通順。

“但若是以地方性的方言群來唸,就完全能夠讀通,且常與實際含義有很大的出入。就如新加坡有兩塊石碑,是已故南洋聞商張弼士寫的,若以中文讀法和客家話來唸,其含義肯定是抑揚頓挫,用客家話詮釋的話,整個概念就容易顯示出來。”

他認為,從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的宮廟碑文,尤其是客家人與潮州人在宮廟碑文上可以發現一個共同點,即經常會出現一個“嘗”的字眼,而此字易讀難解,且含義表裏不一,可說是頗有來頭。

“例如,2019年遇火劫的大山腳大伯公廟的《大山腳義學堂碑》碑文中也有提到‘嘗’,很多人會唸,但未必了解其意。早期,該廟辦私塾,在碑文中說明,酬神與辦學等費用皆由‘嘗’給,即是由‘嘗’承擔,若不瞭解當地方言圈和不瞭解被研究者的教育背景來作分析,就會感到一頭霧水。”

據研究,出現在碑文上的“嘗”字,其意並非“嘗試”,而應詮釋為華團所成立的“嘗會”,等於《基金會》,那是專用名詞,而非動詞。

“那是當時的人,尤其是客家人、潮州人、廣東人等用以造福後人或華社的福利組織,證明華族南來後,是以組織方式來開發社會,所以,華族當時移居南洋時,身份並非‘外勞’。若有人詮釋錯誤,恐會把歷史主權給丟了。”

早年藉神引導眾生

王琛發說,檳城許多靈應社、靈應堂、巡按廟三王府、孫劉二王府等的神牌或布條上常見的“代天巡狩”字眼,也有很多人不瞭解其真正意思。

“其實,那是類似現代特許審判官的角色,有特權跨州境處理審查案件,包括有權把犯錯的官員逮捕,為民伸冤,這是中國幼學瓊書的啟蒙教育內容之一,且獲得後人篤信和遵從。既然這是連早期中國兒童都懂的基本概念,後人就不該弄錯。”

他披露,信眾尊稱南來開發的神明為“祖”或“祖佛”,且還自稱“弟子”或“子孫”,那是確認他們在群體中的身份,並認為那是安身立命的基礎,同時獲得“闔家平安”的庇護,這也顯示,早期的社會組織在很難以人作為領導人時,就會承認現實中並不存在的神明,藉此引導眾生。

他說,南洋各地華人流傳的王爺信俗,包括把諸府王爺說成“過府吃府,過縣吃縣”或“過州吃州,過府吃府”,是在反映着信眾到哪里開拓土地,或文化播遷,都有王爺隨處隨地眷顧。

“如此一來,有神明確保境內的社會便會生態平衡、萬物有秩序與道德規範,人民深感神明仁慈與公道,也就自然地對日常衣食住行等有了自信。”

閩南過去一些村子多為沿海村落,且供奉同一祖宗,在明清兩代維持面向南海謀生的傳統。各村各戶慣常家族產業分佈村落和南洋地帶,而他們四海為家的聚集地也就形成了華社。

由於兩地鄉親來往密切,聚居地或聯繫場所,如宮廟宗祠的名稱依舊相同,並沒有另開基祖。

“祖先與神明香火也不與其他宮廟混合,這是確保先賢集體記憶中的傳統信仰與歷史文化能夠保質延傳,後人心靈也有所依歸,還可根據祖輩的精神與歷史對照。”

卜爐主 促華人社區成形

王琛發認為,民間酬神相傳的祖先“香火爐”,其實也等於“嘗”的概念,兩者存在的目的都是為了建立與管制社會,而香火爐也是華人最早組織社會的一項制度。

他圖文並茂舉例說明,很多華人歷史典故中有跡可尋,華人早期是通過香火爐輪值“卜爐主”,以延續香火,尤其閩南人更是以此作為組織社會的主要管道,而這便是實例之一。

“尤其是一些沒有宮廟的神明,普遍以輪值沿傳香火爐的方式來傳承信仰文化,並讓信徒通過卜選爐主方式,把香火爐帶回家供奉,如此沿戶相傳,擴大南來足跡。當信徒越多,組織就越變越大,一個華人社區就此成形。”

不過,他說,至今很多後人並不知道“香火爐”的真正由來,有者還以為“卜爐主”只是單純地響應街區鄉團與宮廟號召,以替信仰祭祀活動出錢出力,主要是在分擔宮廟經費,為社會公益盡點綿力,或獲得神明庇護與眷顧而已,卻對本身正在履行成就華社繼續穩建發展的義務懵然不知。

客家人通過嘗建社團

王琛發說,由香火爐衍生的圈子擴大後便構成社區,而大小的“嘗”就在由大小社區組成更大的組織後,即改稱為“公司”,就如華團常見以“公司”命名,而公司裏有很多“嘗”,如龍山堂邱公司、嘉應公司、義興公司之類,而所有公司的所在地,也稱為“埠”。

然而,許多後人在不瞭解實情下,也把“埠”的含意搞錯。如客家人開埠的說法,並不意味着客家人是山地民族,因為“埠”是指靠近資源輸送中心的海港,而海陸四通八達的河港地帶,即是早期人們日常用語的“埠底”、“過埠”、“出埠”、“下埠”等意思的由來。

“但‘嘗’在英殖時期面臨關閉厄運,許多華團後來先後改成會館,無奈接着也把整個‘嘗’的組織給拆掉。 ”

他披露,福建閩南人發揚文化的觀念,很多是通過祖先香火爐來組織社會,而客家人則是常用“嘗”的功能來建設社團。

“目前,台灣還常見‘嘗會’的存在。中國鄉區也還有‘嘗’的存在。‘嘗’的含義是取自周廟裏的‘春祭秋嘗’觀念,到了春天,大家拜祭同樣的神明,大家也都把錢納人‘嘗會’,在秋天到來時,這些公款才被用作為公共福利用途。”

根據其研究所得,《大山腳義學堂碑》膜拜的至高神明是大伯公,而碑中的“嘗”的功能是在管理華社的每件事情的公共組織,即是大山腳大伯公廟理事會的最早前身──“大伯公嘗”。

先有嘗會後有宮廟

王琛發強調,閩南神明信俗是中華文化的載體,神明亦是祖輩,代表神聖中華文化,故不論開漳聖王、“代天巡狩”的諸府王爺、保生大帝等神明,一旦落地南洋各處,也就意味着,在神明的領土內,皆有受到保佑,均有“合境平安”作用。

即使還在中國故鄉的神像或香爐尚未具體遷來,但只要香火停過哪里,那裏就是以文化和價值體系,轉化土地和資源的開始。

“華人史記是先有爐後有廟,先有嘗會,後有宮廟。還有許多實例,都可說明華社文化信仰的由來,以及如何發揚開來,這得從中國各籍華人南來發展事蹟、生活信仰與傳統文化進行深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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