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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26日訊)關丹7人進入美食中心先點餐後掃描接1萬令吉罰單事件,4名華裔青年男女堅持沒做錯,決定不繳付經過上訴後得以減至750令吉的罰款;而美食中心攤位業者則決定再上訴,以求減低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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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泳升(23歲,銷售員)與友人均認為,一旦繳付罰款即承認自己做錯,因此他們議決通過法律管道來討回公道。
“我們的目的是討回公義,因為我們沒有做錯,即使罰款減低了也不應該繳付。”
他們今天在士滿慕區州議員李健聰協助下,連同彭亨公青團法律組主任阿德里安偉達根、關丹國會議員特別助理許殷瑜和士滿慕區州議員助理陳俊廣,前往關丹縣衛生局上訴後,如是表示。
被指點餐後才掃描
鄭泳升說,執法人員指他們是點餐後才掃描MySejahtera手機應用程式,因而遭受罰款,事實上,他們是掃描後才去點餐。
“我們抵達美食中心後先走一圈,選擇想要的攤位,然後找位子坐下,接著掃描,再向攤位點餐。”
他說,執法人員卻以他們遲掃描為由,不接受解釋而開出罰單。
“執法人員說我們是看到他們現身才去掃描,其實在看到他們之前,我們都已經掃描了。”
4名平均年齡二十餘歲的青年為朋友關系,同是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突如其來的罰單讓他們感到“冤枉”,並希望法庭能夠還他們一個公道。
業者:沒時間糾纏擬繳罰
另一名當事人,即美食中心攤位業者蘇先生(61歲)表示,由於工作忙碌,沒有時間繼續糾纏,所以決定繳交罰款。
他根據阿德里安偉達根向當局上訴後,告知可以再憑一些特定條件,如收入在3000令吉以下、B40群體、學生及失業情況,以文件向當局作出證明,再度上訴來爭取更低的罰款。
再上訴爭取更低罰款
“我有收入證明來為自己爭取將罰款額減至少於375令吉。”
他受訪時說,攤位是最近在美食中心完成提升工程後才重新營業,無奈開業一周就接罰單。不過,他認為,即使有了經驗,同類事件依然防不勝防。
“我與數個攤位合資買了一些設備自設入口,並將四周圍起來,希望顧客配合。”
彭公青團承擔律師費
李健聰披露,他們一行人為5名事主提出上訴後,獲得當局將罰款額,即每人1萬令吉減至750令吉,事主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
“我們尊重事主的決定,其中4名事主決定循法律途徑討取公道,我們將會給予協助,不必擔心費用問題,彭亨公青團法律組將承擔律師費用。”
2事主繳罰400元
此外,他說,另2名男事主在日前提出上訴後,已於周二(23日)選擇繳交罰款,罰款額是上訴後爭取到的400令吉。
阿德里安偉達根說,根據當局,取消罰單需要經過警方調查等程序,所需時間較長,因此事主可選擇接受減價後的款額、或上訴爭取更低罰款、或採取司法程序。
問及事主的案件在法庭上是否有足夠的贏面,他認為有可爭論的地方。
“在事主據理力爭,堅持他們有掃描二維碼的原則下,法官自會評斷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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