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行動黨特大】火箭獲99%支持修改黨章 議員沒遵照黨意失黨籍

(沙亞南25日訊)行動黨今日召開的特別代表大會上,以632對2票通過了修改黨章的提案,任何未遵照黨意的民選國州議員及受委上議員將被終止黨籍,不再是行動黨黨員。

失黨籍等同跳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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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會通過的反跳槽修憲法案,這意味著,喪失黨籍的國州議員等同跳槽,必須懸空議席重新選舉。

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在特大結束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所有在場的代表都同意,除了兩人。”

“所以,只有兩個人不同意,我們以99%的支援率通過了這項提案。”

他說,行動黨將盡快向社團註冊局提呈修改黨章的申請,希望社團註冊局能夠盡快批准,以在第15屆大選前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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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黨全國代表在沙亞南IDCC會展中心召開的特大上,以舉手方式投票,通過了修改黨章的提案。

隨著特大提案獲得通過,行動黨將在黨章中加入第三章第四條以及第十二章第九條(J),以符合反跳槽法令的原則和精神。

新增的行動黨黨章第三章第四條,為“任何在馬來西亞擔任民選國會下議院議員、受委國會上議院議員或民選州議員之本黨黨員,一旦沒有根據黨章第十二章第九條(J)項遵照黨意,可在中央執行委員會核准下,終止其黨籍。”

至於第十二章第九條(J)項,則是“中央執行委員會可向在馬來西亞擔任民選國會下議院議員、受委國會上議院議員或民選州議員之本黨個別或全體黨員下達明確黨意;除非秘書長另有決定,所有在此條文下傳達黨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呈現。”

根據反跳槽法,被開除的國州議員不等於跳槽,仍可保留議員身份;但若是喪失黨籍,就必須懸空議席,該選區也需要重新選舉,選出新的議員。

這次特大的議長為木威區國會議員拿督倪可漢,副議長為汝來州議員阿魯古瑪和萬達鎮州議員嘉瑪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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