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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祿蘇丹繼承人索賠案】罔顧庭令 案件帶法國審理 湯米形容仲裁員行徑如流氓

(亞庇5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以“流氓仲裁員”,形容西班牙仲裁員斯丹帕把蘇祿蘇丹繼承人索賠近630億令吉案件帶到法國審理及裁決的不專業行為。

“他是最大的‘流氓仲裁員’,他把案件帶到法國(巴黎仲裁庭),做出(有利於蘇祿蘇丹後裔)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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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指出,西班牙法庭在沙巴高庭裁決相關案件理應在大馬法庭審訊後,已決定擱置馬德里仲裁庭的判決。

他說,斯丹帕把案件帶到法國繼續審理的行為非常不專業,因為馬來西亞早在2019年已取得庭令,要求西班牙法庭擱置索賠人的聽證會。

他也把這宗案件定性為金錢索賠,重申此案與我國主權無關。

“這是一項金錢(協議)索賠,他們(索賠人和律師)所做的是……以某種方式從沙巴取得他們想要的所有財富及石油,這極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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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昨晚(4日)在參與沙巴律師協會舉辦主題為“菲律賓/蘇祿索取沙巴”的線上論壇時,針對巴黎仲裁庭的裁決置評時,這麼表示。

這也是湯米首次解釋他於2018年至2020年出任總檢察長期間,在蘇祿索償訴訟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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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指出,索賠人尋求西班牙仲裁庭裁決及索償的行為,嚴重侵犯我國的司法權益,外國法院不應袖手旁觀,任由或放任這些濫用法律程序的行為不管。

他強調,馬來西亞是個有主權的國家,不受其他國家的管轄,除非馬來西亞願意服從西班牙法庭的裁決或放棄其主權。

“但這是從來不曾發生的事情!”

他也指出,沙巴高庭是決定及解決這一切訴訟與爭議的合適場所。

湯米也促請政府必須完成把巴黎仲裁庭裁決擱置的整個程序,否則此案將會導致我國在其他國家的資產受到《紐約公約》的影響,頻頻受到“無理取鬧的索賠”。

在《紐約公約》下,訴訟當事人可在另一個國家就其他國家的財產尋求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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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針對我國政府向蘇祿蘇丹後裔支付5300令吉一事,湯米指出,馬來西亞在成立後,已決定接受這項義務。

湯米表示,蘇祿蘇丹後裔提出的索賠要求與菲律賓在1963年反對馬來西亞成立是兩碼事,蘇祿蘇丹後裔是針對蘇祿蘇丹在1878年與英國代表所簽署的協議,向我國索賠。

他說,山打根高庭在1939年的裁決,也支持蘇祿蘇丹後裔就當時的北婆羅洲政府沒有繳付相關款項一事進行索賠。

“當時的高庭法官查爾斯裁決,英國繼承的相關契約是完成且不可撤銷的土地授予合約。”

不過他指出,該判決同樣闡明蘇祿索賠人的權益只限於每年獲支付該款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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