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馬地方

【華總全國婦女部大會】 華總婦女部採用新章程 黃玉珠盼擁更大發展空間

(檳城22日訊)馬來西亞華人大會堂總會婦女部主席黃玉珠律師指出,原本的章程已過時且保守,如過去做任何工作都需請示華總,如今獲華總的支持及同意,往後該部的活動及會議將採用新的章程,讓該部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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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該部過去一年努力處理一些事項,除了舉辦各項活動,還往4大方面發展,包括提升文書檔案、修改章程、社會議題及在促進各屬會婦女組的和諧。

“我希望接下來本部的活動與資料文獻,都能夠有一個完善的文書檔案,讓新人能夠更好的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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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2018年華總婦女部全國組員代表大會致詞時,呼吁婦女組積極參與華總各項活動,不要單靠電子媒體了解時事。

她也希望各州婦女組,除了在各州文化活動上做出努力,也應走出傳統框框,與時並進,多關注社會議題。

積極改善各州隔閡情況

她稱,該部在對各屬會拜訪和了解後,了解到很多州屬的婦女組無法改變隔閡情況,因此該部將會設法改善這情況。

華總署理總會長拿督鍾來福局紳說,婦女部在修改章程後將有更大發展空間,更能發揮婦女力量,身為華總章程小組主任的他,將全力支持該部修改章程。

這場大會由華總中委李福旺擔任議長並主持大會,會上也一致通過20項提案。

勿以宗教局管轄為由

國會應就童婚案辯論

黃玉珠說,政府不能以童婚案由宗教局管轄為藉口,希望國會議員在國會上就童婚案進行辯論及提出立場。

她說,政府處理童婚課題的反應讓該部不滿,因為在法律上,兒童的定義是在18歲以下,在這年齡以下結婚的孩子,是違反兒童法令條文;在刑事法典內,凡與16歲以下的女孩發生關係,不管女孩是否同意都是違法。

“既然法令有此規定,為何政府不採取行動?”

就5大課題提案

華總婦女部2018年全國組員代表大會的提案包括:

(A)教育

1. 大會吁請教育部盡快落實承認華文獨中統考證書。

2. 大會促請政府向各源流學校(包括華小、淡小、國民型中學,獨中)公平撥款,依社區需要增建各源流學校。

3. 要求教育部保留教育局華文科督學的職位。

(B)社會

1. 呼吁政府加強維護社會治安,嚴厲執法,避免罪案頻頻發生。

2. 要求政府設立“警察濫權與違例行為投訴獨立委員會”(IPCMC)

3. 呼吁政府遵守國家憲法精神,堅持以一個世俗國為建國基礎,反對神權治國的理念。

(C)法律

1. 要求政府落實《性騷擾防治法令》。

2. 呼吁政府推行選務改革,包括:選委會主席由國會任命、足齡國民自動成為選民、清理選民冊、改革郵寄選民制度、公平劃分選區、制定至少二十一天競選期、延長登記參選提名時間。

3. 呼吁現任政府立即廢除所有壓迫人民違反的惡法,如《國家安全理事會法令》、《 2015年防恐法令(Pota)》、《 1948年煽動法令》、《官方機密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和平集會法令》、《通訊與多媒體法令223條》與《反假新聞法令》。

4. 要求直選聯邦直轄區(吉隆坡、布特拉再也、納閩)市長。

5. 要求政府關注無國際孩童議題,制定相對應的法律,簡化公民權申請程序,讓他們享有公民和教育權。

(D)經濟

1. 吁請政府提供更多就業培訓和機會,讓更多女性可以重返職場,提升國家生產力。

2. 吁請政府重視中小企業對國家的貢獻,提供更多的營業優惠、援助金、貸款,讓中小型企業能在經濟低廉時刻度過難關。

3. 要求政府嚴厲禁止政府各部門首長參與或涉及商業活動。

4. 吁請政府豁免或降低非政府組織及機構的所得稅。

5. 吁請政府支持中國《一帶一路》倡儀,加強馬中兩國合作關係。

(E)女性/福利

1. 吁請政府為單親媽媽提供更多就業/技職培訓、援助與福利及鼓勵私人機構提供更具伸縮性的工作時間表。

2. 吁請政府落實30%女性決策權。

3. 吁請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盡快落實一套完整的家庭主婦公積金的措施。

4. 要求政府盡快立法禁止童婚,在所有法律框架內,最低結婚年齡規定為18歲,無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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