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想不通的时候,我就离开,去走走路。相较于徒步,我更喜欢走路,虽然这两个词在本质上差别不大。徒步显得高大上点,紧随而来的是装备、征服、计划等字眼,而朴素的“走路”,简单多了,走出去就有路了。但人们似乎总轻易被复杂所吸引,甚至擅长将简单化为复杂。“走路”在古书里,还有“逃奔之路”的意思,或许,爱走路的人其实都想要逃离奔走,离开原处和逃离自己。 我必须承认我不是死硬派徒步者,我没有太多的装备,没有连续走十几二十天的耐力,更没有条件去挑战那些海拔五六千米的徒步路线,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走路的喜爱,也无损走路对我的影响。到璀璨繁华的城市旅行,我总会安排一两天的徒步游,在香港血拚之余,挤出到西贡行山的时间,去看看那些隐藏在山岬之间的小小港湾,就是因为这些碧海和青山,我对香港从来不会厌倦。 在城市里走路时,我从来不戴计步器,觉得没必要给自己设立目标,如果连那么单纯的走路都需要带有功绩性,像是完成公司设定的指标和任务一样,其实我们可能也没有真正的离开。 除了在国外走路,在自家门前,在我生活的小小城国里,其实也有不少适合走路的地方,最近还设立了一条由海岸到海岸的36公里步行道。除了气候太热之外,其实新加坡还算是一个适合走路的地方,只是我们在冷气房里待太久了,早已经丢失了面对热带气候的耐心。 专注眼前风景 这36公里的步行道,会经过麦里芝蓄水池,我也经常到那里走路。走一圈湖,约10公里,虽然没有磅礡名山和逶迤丽水,但那层层绿意和不可一世的生命力,却是属于自己才能领略的好风景。走路,不需要远方,但需要一双全新的眼睛,打量最熟悉的情节和布景,从中挖掘出新意来。清晨的空气真好,平静的湖面,倒映着绿林,偶有袅袅雾气徘徊,让一切显得好不真实。人在大自然里,其实也不用思考太多,就关注眼前的一切即可,湖是湖,水是水,绿林是绿林。世界太庞杂,以致我们都无法认清本质了。 走路的目的并不在于走了多久多远去了哪里。走路的意义,就在于离开。离开此处,太恼人的此处总不宜久留。现代人最难以解决的困境之一,就是觉得自己羁留在此处,无法离开,而出去走走,不外是再次提醒原来此处未必永远只能是此处,由此处到他处,需要时间和代价,但一切似乎没想像中困难。 文/ 圖:葉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