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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癆再奪命】檳嚴厲突檢食肆外勞 預防病菌通過食物傳染

(檳城6日訊)最近肺癆病發生,因病菌可通過食物傳播,因此本地飲食業者受促提高防備,除警惕本身勿受感染也確保受僱的外國員工健康。檳島多個涉及單位包括檳島市政廳、州衛生局、警方及移民局將更嚴厲執法,以把有問題的外勞都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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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市政廳執法與公共教育常務委員會主席阿末阿斯里兆市議員指出,當局將更嚴厲的突檢與食物有接觸的外勞,包括廚房員工、經營食攤的外勞與在夜市擺熟食攤的外勞等。

他今日接受光明日報訪問時說,外勞的檢查包括是否持有合法工作准證及注射預防針,若無法出示上述文件,都會交由移民局處理。他們雙管齊下加強檢舉,是希望各類傳染病不會因為外勞的關係而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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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兩週突檢一次

他說,突檢行動會持續,每兩週必出動一次,每組至少20多名涉及各部門的官員,尤其在傳染病爆發時期,更需要突檢。

“執法時間與地點皆保密,以避免走漏風聲,讓業者或外勞有機會潛逃。”

他說,除了檢查外勞,凡無牌作業、衛生惡劣等皆會被取締,包括大排檔、茶室、餐廳與飲食中心。

“若被取締的小販或業者是本地人,市政廳將根據犯規者是否有前科或罪案紀錄,有權不更新營業執照。”

他說,在上述幾個部門聯手嚴厲檢舉下,檳州目前投身飲食業的外勞已減少,其他因素還包括工業區企業界掀起裁員風和內政部實施外勞自願遣返計劃有關。

王勇元:外勞受促注射預防針

檳州衛生局執法主任王勇元說,當局嚴格要求外勞注射防疫針並出示相關證件,是為了食客的安全著想,也是該局不可豁免的重要清單項目。

他指出,當局也規定所有經營與食物有關的業者,在營業前需確保本身與相關員工皆有注射預防針,否則就會接罰單。

“業者一般可前往檳島市政廳、威省市政局,或私人診所自費打預防針,過後領取打針卡或醫生證明信,一旦遇到突檢就可出示相關證據。”

他說,衛生局的執法行動除著重食肆衛生,也會檢查工廠食堂、茶餐室與餐館、餐廳,確保業者遵從各項條例。他指出,根據2009年飲食衛生條例11(1)(b)條文,所有僱用外勞的飲食業者,他們及員工都需先接受醫藥檢查或已打預防針。而在11(2)條文下,所有經營食物的建築物,需遠離污染源頭如通風池、化糞池或垃圾處理場等。

他說,一旦觸及上述條款,業者可被罰款:(一)2500令吉(食品工廠、食品公司、霸市、超市、批發商、供應商與貨倉);(二)1000令吉(餐廳、餐室、自助餐廳、咖啡廳、食堂與宿舍廚房),(三)500令吉(飲食攤、小型巴剎與雜貨店);(四)200令吉(流動小販、靜態小販、夜市小販、巴剎小販、農業市集小販、以交通工具販賣熟食小販、飲料機/食物機與食物販賣車的業主與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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