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副刊

【翱翔天際】華小符合憲法判決談

保守派馬來組織聯袂上庭挑戰華文及淡米爾國民型小學違憲案,在上訴庭迎來了判決,三司一致決定雖然根據聯邦憲法第152(1)條文,存有正式使用語言必須為國語的內容,但在第152(2)條文中的“保留及繼續使用”一詞,已經賦予了華淡小這在獨立以前,即聯邦憲法被訂立之前就存在教育機構,有權繼續使用非國語進行教學及學習。

此案肯定為我國所有愛護多源流教育的人士,打入了一劑強心針,因在法庭明確判決之下,不應再有非國文學校不符合法律,進而需要被關閉的疑慮和爭議,也對過往政府即便在教育法令中已經撤除,但依舊若隱若現抱持著的“終極目標”,即把大馬的多源流教育給消滅,獨留國文教學學校的法理地位給撤除,賦予了多源流學校一定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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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庭來詮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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