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翱翔天際】敦馬為何變了

第14屆全國大選已過去逾月,馬哈迪出任我國第七任首相也有一段時間。其中,敦馬傾聽民意的作風及落實許多改革政策,都令人民高呼敦馬變了,不再是那個曾經掌權22年,唯我獨尊的獨裁者馬哈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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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從敦馬已宣佈的政策和對許多事情的做法,比如在俯順民意下改變原本出任教育部長的安排、主動削減首相權力,將本來置於首相權力之下的許多實權部門如經濟策劃單位(EPU)、陸路公用交通委員會(SPAD)及廉正監管單位等從首相署中分割出去,還多次高呼會尊崇法治(Rule Of Law),在在顯示出敦馬雖一如既往的強勢、有氣場,但已不再是以前那個被稱為法老王的大獨裁者了。

為此,許多人民腦海中都生出了疑問,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敦馬如此巨大的轉變?是希盟內部的權力制衡?還是敦馬年紀大了心態轉變?抑或是已屆高齡的敦馬希望在有生之年創造自己的歷史地位,為自己留下好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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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所說的也許都有一定根據,但筆者認為真正最主要的原因並非如此。那到底是什麼原因呢?且先聽聽筆者分享以下這個故事:

了解自己立下惡法的問題

中國戰國時代,發生了一件舉足輕重、影響接下來幾千年歷史的大事。一個名叫衛鞅的衛國人,來到秦國開始了他波瀾壯闊的變法奮鬥,令一個遠離中原、立足邊疆的蠻荒小國,在短短幾年裡,就一躍而成了戰國七雄之首,為秦國後來在始皇嬴政的治下完成了創造歷史的大一統提供了基礎,影響了後世數千年。

衛鞅,後來因變法圖強有功而獲封於商十五邑,因此號為商君,使得後世之人多稱他為商鞅。是的,說的正是著名的商鞅變法。商鞅變法的內容,除了明訂無軍功則不得升官封爵、抑制商業買賣、刺激農業生產等使秦國富強的措施,更包括了為讓法令能夠確實執行貫徹的嚴刑峻法。

上述所說的嚴刑峻法,包括了規定實行什伍連坐法,將全國居民5家編成一伍,10家編成一什,以伍什為基本單位,居民相互監督檢舉,一家犯法,則10家連坐。不告發奸人的處以腰斬;告發奸人的與斬敵首級受同樣賞賜;隱藏奸人的與投降敵軍受同樣懲罰,其全家財產也將被充公。

此外,商鞅還規定,出行較遠者及旅店的旅客必須持有官府印發的憑證,旅店不能收留沒憑證的旅客住宿,否則店主與奸人同罪。這些措施令得秦國沒有人再敢犯法或知情不報,夜不閉戶的背後是人們之間的互信基礎蕩然無存,人人自危。

當時商鞅所執行的嚴刑峻法,放在當代都是極度不公平、不公正也侵犯個人的人身自由的。但不可否認的是,秦國在商鞅這套惡法之下,確實變得強大無比,也讓商鞅獲得極高的地位,成為秦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權貴。

但好景不常,因為在任嚴格執行上述峻法,商鞅得罪了曾犯下過錯的王子。大力支持商鞅變法的秦孝公駕崩後,該王子繼位為秦惠文王,商鞅的好日子就到盡頭了。此時的商鞅見苗頭不對,馬上捲鋪蓋逃亡,但逃到國境關卡時,天色已黑想要投宿旅舍,旅舍老闆不知他就是商鞅,即對他說:“商君訂立的法令,接納沒通行證的客人投宿,要受連坐之罪。”依此堅決不讓他投宿。

此時沒有權力加持的商鞅,也只能喟然興歎:“唉,我立下的法令竟然如此不通人情嗎?”自此才深刻了解到自己立下之惡法的問題。

這即是成語“作法自斃”的典故。

回到我國新任首相馬哈迪身上。為什麼他會在下野並重新掌握權力後,變得那麼不一樣?商鞅的故事已給出了答案。

不知各位讀者看明白了嗎?

(作者:洪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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