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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稽查司報告】4醫院疫情期間缺171人手 1護士日均工作12小時

(八打靈再也16日訊)2021年第二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揭露,雙溪毛糯醫院、吉蘭丹哥打峇魯中央醫院(HRPZ II)、芙蓉中央醫院以及淡邊醫院在冠病疫情期間的加護病房護士短缺人數介乎 44 人(19.9%)至 171 人(43.7%)。

“護士的缺乏,導致護士和患者之間的人員配置比例改為 3對4 的標準,輪班制不得不從三班制改為兩班制,平均每名護士每天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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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說,各家醫院在疫情期間的ICU床位使用率,上漲了45%至100%,但病房內的護士增幅只介於21%至52%之間,以致護士和患者之間的人員配置比例,無法維持在 1比1到2比3之間,對醫療服務造成了困難。

報告也指出,醫院管理層被迫在疫情期間將其他普通病房的護士調動到ICU病房,但依舊無法滿足需求。

“這是因為ICU病房需要訓練有素的護士,因此可以被調動到 ICU 病房的護士人數有限。”

為此,稽查署建議衛生部與公共服務部門合作,需要考慮增加人員編制的必要性,以克服與工作量增加相比缺乏衛生人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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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服務 警未依規定付款1776萬

2021年第二系列總稽查司報告指出,我國警察部隊有高達1776萬令吉的款項是在未完成服務前就已繳交款項給服務提供者(無序付款),這並不符合合約所列的先完成服務後再進行付款,以及182萬令吉的罰款通知因逾期寄出而導致罰款未收回。

報告也有提到一家註冊商號為227963-P的服務公司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把3258萬令吉的工程判給另一家承包商。

總稽查司報告針對以上的問題提出以下建議,警隊需確保賬單根據合約所闡明的付款條件、確保罰單的郵寄過程更快速有效、嚴格遵守並加強現有協議的條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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