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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SRC洗錢案審判】沙菲宜:納吉很震驚 原以為7控狀不會成立

(吉隆坡11日訊)高庭今日宣判SRC國際公司案件中,被告納吉面對的7個指控表罪成立,被告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說,納吉對法庭的判決感到很震驚,因為7個控狀都需要自辯,納吉原以為這7個控狀都會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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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菲宜說,法官宣判7個控狀都需要自辯是出乎他們的預料。他預計此案會帶到聯邦法院,甚至是下屆大選後才會結束。

“我們原本預計在這階段我們會占上風,我們的陳詞非常具有壓倒性,但是審訊是無法預料的,我們的看法與其他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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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仔細聽法官怎麼說(宣讀判詞),他針對一些要點決定了不同的詮釋,比如他接納民事案能接納的影子董事,但是我們認為這在刑事案是不能接納的,這是其中一個例子。”

“另一點與我們相反看法的則是,法官判詞中沒有提到關於17個偽造簽名事項,因為這決定了是誰在控制SRC國際公司。”

判詞沒提及17偽造簽名

沙菲宜今日出席高庭SRC案及1MDB案後召開新聞發布會這麼表示。

他說,雖然對法官的表罪成立判決傷心,但是也有值得高興的事情,一是可以聽到來自被告納吉真正的故事,即關於他所知道的事情,以及他可以反駁他不曾控制SRC國際公司。

納吉將在證人欄自辯

他說,根據法律規定,納吉會成為首個辯方證人,而他也選擇了在證人欄宣誓自辯及接受交叉盤問,反而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在另一個案件選擇不會被交叉盤問的被告欄自辯。

詢及SRC表罪成立會否影嚮1MDB案審訊,他說,技術上是不會的,因為所指控的款項無關1MDB,但是類似關於納吉是否知道這些錢是來自特定來源的問題還沒有很好解決。

詢及辯方準備的辯方證人名單,他說,會傳召一些專業人士出庭供證。

料大選後仍未審完

他也預計,此案的審訊會超出下屆全國大選,因為要準備的文件會比一個人還要高,即便上訴庭完結後,聯邦法院的準備會比上訴庭需要多出三倍時間。

“我們非常有信心,案件帶到上訴庭或聯邦法院,會有傾向納吉的判決。”

另外,沙菲宜表示,納吉從來不否認他認識潛逃商人劉特佐,但是他並不知道劉特佐有刑事意圖。

他說,要定罪納吉,首先就必須證明他與劉特佐有同樣的想法,比1MDB案所有匯給他的錢,納吉把98%都用在人民福利及政治用途,就好似“羅賓漢”施贈給窮人,但是卻是被指責。

他也認為,劉特佐要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也暗示了某些事情,劉特佐在案件中有巨大影嚮力,不只是他,所有與他勾結及由他招聘的人士都已經失蹤,而納吉仍然在這里接受審訊。

履行法定義務助選 准納吉週五免出庭

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擇定於本周五(11月15日)下午2時45分對此申請進行案件管理,並允準首席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要求,即讓納吉在本周五免除出庭。

沙菲宜說,納吉作為國陣的一員,當天要到柔佛履行其法定義務,這遭到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反對,因為納吉即不是當地的國會議員,也不是州議員。

沙菲宜指出,納吉須要為丹絨比艾國席補選助選,納茲蘭最後允準納吉在本周五免除出庭。

希旦峇蘭於8月27日在控方完成舉證的階段後指出,控方向辯方提供66名辯方證人的名單,他也證實了前國家銀行總裁丹斯里潔蒂和前首相署部長丹斯里諾莫哈末耶穀在名單內。

另一方面,沙菲宜也說,辯方於今日入稟了針對一些單位藐視法庭的單方面申請(ex parte application),納茲蘭表示他將在稍後對此作出決定。

他較後向媒體透露,總共有三造涉及嚴重的藐視法庭,而他已經要求法庭向這三造發出要求解釋信,一旦收到相關回答,他們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這三造分別是一家媒體機構、一名記者及一名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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