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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世紀審訊】第8證人:我被劉特佐欺騙 不知SRC全權屬公司

(吉隆坡26日訊)前首相拿督斯裏納吉涉及SRC洗錢案辯方第八證人拿督羅斯曼阿都拉指出,他是在被反貪會逮捕及盤問時,才從官員口中得知SRC國際公司是政府全權擁有的公司以及大馬銀行的賬戶屬於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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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反貪會懷疑他是涉及SRC公司及納吉賬戶資金轉賬的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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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向調查官解釋,劉特佐是指示及導致轉賬的人物,他是被劉特佐欺騙,而且不知道SRC是政府全權擁有的公司,以及涉及交易的大馬銀行賬戶屬於納吉。

 

羅斯曼是Putra Perdana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集團董事經理,他今日在辯方律師法漢的引導下念出證詞時說,2015年7月24日他被反貪會官員逮捕時,感到非常震驚及疑惑,被扣留4天接受調查後便獲釋。

 

重大決定諮詢劉特佐

 

“28日獲釋後,我嘗試聯絡劉特佐、Jerome Lee及其他兩人,但沒人回應。

 

他說,他被逮捕及扣留,得知1億7000萬令吉的轉賬情況後,暗中感嘆劉特佐是熟練及有效率的騙子。

 

他表示,他在收購Putrajaya Perdana Bhd(PPB)集團時,只是和劉特佐交易,而劉特佐在2014年及2015年期間,在PPB集團並沒有正式職位,然而,對方卻在2011年至2014年期間讓他認為,對方透過UBG公司控制PBB集團。

 

他補充,劉特佐也是唯一給他指示的人,而他在做出重大決定時也會諮詢劉特佐,當時他沒有理由質疑劉特佐。

 

“Jerome Lee是在2014年3月28日受委為PPB董事,同年10月1日受委為執行董事,這項委任是在劉特佐的指示下進行,因此我認為Jerome是劉特佐的人選。”

 

他說,由於當時劉特佐掌控PBB集團,因此他遵從對方的指示,開設PermaiBinaraya有限公司(PBSB)的銀行帳號,並和Jerome成為賬戶的授權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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