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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世紀審訊】戶頭任劉特佐操控 納吉承認沒損失

(吉隆坡8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同意,雖然他在審訊中指控大馬富商劉特佐操控了他的銀行賬戶,可是,他從劉特佐匯入的資金中受益,沒有面對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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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SRC洗錢案自辯環節第十天接受主控官拿督希旦峇蘭交叉盤問時同意,他從劉特佐在2014年及2015年匯入到他銀行賬戶的數百萬資金中獲益,但強調自己並沒有要求匯款。

他同意,雖然在審訊中指控銀行賬戶被劉特佐操控,事實上他並沒有面對任何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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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旦峇蘭調侃納吉,在審訊中自稱受害者,卻是首名被操縱銀行賬戶卻從中受益的受害者。

對此,納吉強調,他並沒有提出匯款要求。

希旦峇蘭認為,劉特佐不可能操縱時任首相兼財長及全國最有權力的政治領袖的銀行賬戶。

他表示,納吉在供證中說時任機要秘書拿督阿茲林是可信任之人,因此假設阿茲林曾告知納吉2014年12月及2015年2月其賬戶匯入總額4200萬令吉,阿茲林也沒有理由向納吉隱瞞在銀行賬戶上顯示的4200萬令吉匯款。

納吉不同意上述說法,重申阿茲林並沒有告訴他4200萬令吉匯款一事,也否認自己透過阿茲林知道其尾數880、898及906銀行賬戶內的存款餘額。

未看過結存單

他同意希旦峇蘭的說法,即他不為匯入賬戶的資金負責,只負責花費賬戶內的資金,也同意自2011年開設賬戶至2015年3月關閉賬戶期間,他從未看過有關賬戶的結存單。

“阿茲林只告訴我賬戶內是否有足夠資金簽發支票,我沒有仔細查明匯入賬戶的資金,也沒有問阿茲林資金來源,我以為資金都是來自合法來源。”

希旦峇蘭假設,SRC兩家子公司即Gandingan Mentari及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並沒有針對4200萬令吉匯出賬戶而採取行動索回該筆資金,因為控方第41名證人財政部策略投資組副秘書阿菲達指SRC是首相的公司,納吉一口否認,並認為管理層應採取行動。

賬戶多次透支

希旦峇蘭向納吉出示2014年6月30日大馬銀行尾數為906的個人賬戶結單顯示,該賬戶多次出現透支後,就有現金存款匯入。

根據結單,2014年6月18日賬戶出現透支16萬9874令吉87仙,19日就有現金存款25萬令吉,在20日簽發24萬4000令吉後,賬戶再次出現透支16萬3924令吉87仙;23日,匯入現金存款16萬5000令吉後,賬戶餘額為1075令吉13仙。

根據2014年9月30日的結單顯示,在9月9日,該賬戶透支473萬1922令吉97仙,翌日便有500萬令吉匯入。同樣是9月,每當此賬戶簽發支票出現透支情況,就有現金存款匯入,包括了在17日現金存款10萬令吉、18日150萬令吉、24日25萬令吉、25日100萬令吉以及29日5萬5000令吉,賬戶在30日的餘額為3029令吉94仙。

原本拒認戶頭替代簽名

納吉原本聲稱不認得、也不知道他在大馬銀行3個私人戶頭的替代簽名,在主控官希旦峇蘭提示開戶頭表格已經有替代簽名後,納吉才辯稱“可能忽略了。”

在接受盤問時,納吉堅稱當時他不知道該替代簽名,也不認得。

後來,他在主控官提示下翻閱開戶文件時,確認看到相關替代簽名事宜,才以“可能忽略了”來回應。

他也不同意希旦峇蘭的說法,即他把戶頭的一切事物都歸咎劉特佐。

追問及開戶當天便有了替代簽名,納吉說,他從來沒有授權其他人使用有關替代簽名。

對於前機要秘書拿督阿茲林是否曾通知他,因戶頭餘額不足以致支票無法兌現,他聲稱不知道,若有此事,阿茲林會通知他。

他也否認補足戶頭不足餘額的錢,有一部分來自劉特佐、一部分來自他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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