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納吉世紀審訊】劉特佐開出6萬月薪 曾獻議余靜萍跳槽一馬

(吉隆坡1日訊)大馬銀行前客戶經理余靜萍(譯音,Joanna Yu)指出,大馬富商劉特佐曾經獻議她和她的團隊到一馬發展公司工作,更開出6萬令吉的月薪。她今日以第54證人身份,在前首相拿督斯裡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黑錢案第六度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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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的交叉盤問中,辯方律師哈威德吉星讀出劉特佐和余靜萍於2013年11月24日的黑莓手機通訊記錄。

根據通訊記錄,劉特佐聲稱SRC國際公司要聘請首席財務員,詢問余靜萍可否介紹這方面的人才。她證實,劉特佐問她余靜萍可否聘請Daniel Lee(大馬銀行前客戶經理),不過,她認為對方要聘請的是整個團隊,包括另一名大馬銀行前客戶經理(Krystal Yap),但被他們拒絕。哈威德吉星指6萬令吉月薪是肥差,不過,余靜萍笑著說,她已不記得此事,但他們當時都不想到那裡工作。較早前,余靜萍認同哈威德吉星的說法,即劉特佐對SRC國際公司具有操控權,對Gandingan Mentari(SRC國際公司子公司)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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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不滿證人閃爍其詞

由於辯方律師不滿證人閃爍其詞,而頻頻打斷證人的回答,引起主控官不滿,也多次在辯方律師的問時打岔,提醒他別一再打斷證人的回答。

辯方律師哈威德吉星就SRC國際公司在大馬銀行尾數為736賬戶,有關基金和證券即時電子轉賬系統(RENTAS)在2015年2月13日發出的掃瞄指示信和正本指示信上的蓋章一事,盤問余靜萍。哈威德吉星詢問余靜萍,在二十多年的銀行工作經驗中,是否曾遇過基金和證券即時電子轉賬系統的人員將掃瞄的指示信電郵給她,正本文件則直接給大馬銀行分行。

余靜萍回答,她沒比較過(電郵指示信和書面文件),頓時引起哈威德吉星的不滿。“余小姐,如果妳還是這樣回答,那麼我們就必須繼續不停的盤問,這浪費妳的時間。”

主控官希旦峇蘭立即提醒哈威德吉星,一再打斷證人的回答是不妥當的。哈威德吉星反駁,指只要法官允許,他就能自由提出問題。 他認為,余靜萍的回答正在偏離問題,是無知的行為。

希旦峇蘭建議讓法官決定是否要讓哈威德吉星繼續這樣盤問,法官莫哈末納茲蘭允許哈威德吉星繼續盤問,但提醒他聆聽證人在回答時所給予的說明。

午休之前,哈威德吉星針對余靜萍和洪素玲(前一個大馬人民基金首席執行員)的通訊記錄,盤問余靜萍時,再度對余靜萍的回答表示不滿。

“請回答,不要再嘗試作出任何的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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