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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一馬洗錢案審訊】指納吉希望發行伊票據 證人同意僅是推測

(吉隆坡17日訊)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於今日續審。一馬公司(1MDB)前董事會成員丹斯里依斯密同意辯方的主張,即針對他此前供稱,在2009年5月22日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會面中,納吉希望登嘉樓投資機構(TIA)繼續發行50億令吉的伊斯蘭中期票據(IMTN),這僅僅是他的推測。

他也同意辯方的主張,即納吉當時並不是登嘉樓投資機構的代表或股東,因此無法決定是否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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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密以第13名控方證人的身份繼續上庭供證。依斯密是在2009年受委為登嘉樓投資機構的非執行董事,直到2016年年初。登嘉樓投資機構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為1MDB,並由聯邦政府接手。

辯方律師拿督哈里哈蘭在交叉盤問依斯密時,圍繞在2009年5月22日,依斯密和1MDB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第9名控方證人)前往皇宮覲見時任國家元首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一事。當時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表情憤怒,諭令他們二人簽署決議文件,內容涉及推遲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直到所有協議的條款被遵循。

此前,依斯密供稱,在離開皇宮後,他和沙魯爾前往納吉位於大使路的住所,與後者會面,並告知在皇宮發生的情況。

“當時納吉的第一個反應是:‘為何你(依斯密)簽署(推遲登嘉樓投資機構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的董事傳閱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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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納吉當時表現出的反應和語調,顯示後者真的希望繼續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

在今日的審訊中,哈里哈蘭向依斯密出示一封志期2009年5月28日,由皇宮發出的信函,內容提及納吉同意推遲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以重新評估。

“根據你(依斯密)在書面證詞第49段所提及的,即你有印象納吉會在星期三與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說有關的事情(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

“你(依斯密)是否同意我所說的,即納吉本身同意推遲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

對此,依斯密表示同意哈里哈蘭的上述說法。

他也同意哈里哈蘭的主張,即根據上述信函,納吉並沒有推動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針對此前認為納吉希望繼續發行伊斯蘭中期票據,可能是本身錯誤的推測。

依斯密於周四現身吉隆坡法庭,為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出庭供證。

與納吉劉特佐會面 說明蘇丹諭令停發債券

依斯密供稱,2009年5月22日晚上9時,在離開皇宮後,他和沙魯爾前往納吉位於大使路的私邸,當時的會面只有他、沙魯爾和納吉,並無其他人,會面時間約為半小時。

他說,在他抵達時,納吉和劉特佐已在客廳等待。他向納吉說明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諭令暫停發債券,但大馬銀行卻不允許暫停,因為在蘇丹諭令之前,有關協議已簽訂好了。

“劉特佐告訴我,由於伊斯蘭中期票據獲得聯邦政府的擔保,因此在後期階段暫停,將會導致投資者對馬來西亞政府的債券失去信心。”

他指出,納吉當時有問他是否知道蘇丹米占再納阿比丁為何憤怒,他回答不知道。

此案將於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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