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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一馬案】 起初不知Aabar BVI冒牌公司 沙魯爾拒評“白癡管理”

(吉隆坡4日訊)一馬發展公司(1MDB)前首席執行員拿督沙魯爾阿茲拉對於辯方首席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主張,1MDB是由一群白癡管理,才會陷入如此多恐怖的“坑洞”一事,拒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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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及一馬公司洗黑錢案續審。沙魯爾是本案第9名證人供證。

沙菲宜盤問沙魯爾,是否意識到有兩家公司都使用“Aabar”這個名稱,一家是在阿布紮比的真實Aabar公司,另一家則是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冒牌Aabar公司,即Aabar BVI。

沙魯爾供證時表示,他初時並沒意識到這兩家Aabar公司是不一樣的實體。他在2012年得知真實的Aabar公司,而Aabar BVI也在同一年出現,也就是作為吉隆坡發展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TRX)投資項目的投資夥伴。

 2015年意識到資金流入Aabar B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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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聲稱,劉特佐曾告知,Aabar BVI是阿布紮比Aabar全權擁有的子公司。但他沒對Aabar BVI進行任何正式精密審查,也不確定Jasmine Loo(1MDB時任法律顧問)或任何法務部的人是否有審查Aabar BVI。

沙菲宜指,Aabar BVI的董事卡迪也是阿布紮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的時任董事經理;至於Aabar BVI的另一董事阿末巴達維也是阿布紮比Aabar的首席執行員。

沙魯爾回應,他沒對這兩人進行精密審查,只通過上網查詢。2012年時,他沒理由懷疑Aabar BVI,因為這公司的兩名董事是卡迪及阿末巴達維,其次是IPIC和阿布紮比Aabar當時也沒說什麼。他是在2015年才意識到,卡迪和劉特佐相互勾結,令到1MDB的資金流入Aabar BVI。

此前,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在開案陳詞時提到,本案第三階段關註1MDB與Aabar在平等股權的聯營項目,相關聯營公司名為ADMIC。這個聯營計劃的目的是為在吉隆坡發展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TRX),而被告納吉當時作為財政部長,也為擔保1MDB的投資發出支持信。

審訊中,沙魯爾也同意,如果高盛集團有對Aabar BVI進行精密審查,這些事(1MDB資金被盜用)就不會發生。

沙菲宜也追問沙魯爾,在高盛集團,是誰負責精密審查的事務,後者表明不知道。

此外,沙魯爾在接受辯方律師旺艾祖丁的盤問時,也認同卡迪欺騙了1MDB及誤導納吉,相信有關的聯營項目有利1M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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