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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一馬案】劉特佐是納吉的人前CEO:按照指示辦事

(吉隆坡15日訊)一馬公司(1MDB)前首席執行員莫哈末哈佔提及,因在逃富商劉特佐是時任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人,因此他在1MDB的事務上,全按照劉特佐的指示辦事。

納吉被控1MDB洗黑錢和濫權案今日續審。作為本案第10名證人的他,在接受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級副檢察司的複問環節,詢及為何遵從劉特佐的指示行事時,如是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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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占也否認有資金匯進他的賬戶,也沒從相關銀行交易中取得利益。

否認資金流入本身賬戶

他提及,基於畢馬威不願結算1MDB的稽查賬戶,因此納吉就有關事宜直接撥電逼促他尋求解決方法。而唯一解決方式,便是以新的會計公司取代。

此前,莫哈末哈占在今年5月17日曾供稱,他依照劉特佐的指示行事,也指沒必要查證劉特佐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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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佔再度出庭供證。

此外,莫哈末哈占也證實,1MDB能源公司獲得的4900萬令吉貸款,流入納吉在大馬伊斯蘭銀行的賬戶(2112022011880)。

與此同時,斯里南也詢問莫哈末哈占,當他在被告家中出席會議時,劉特佐在現場的情況。

根據他觀察,劉特佐與被告的關係非常密切。

納吉身穿藍色西裝出席1MDB案審訊。

此外,斯里南說,控方不會傳召納吉的胞弟拿督斯里納西爾為此案出庭供證,並指後者與此案無關。

他被詢及納西爾發佈的新書《什麼被刻在名字中》(What’s In A Name?),當中涵蓋頗具破壞性的評論一事回應到,納西爾可隨心所欲發表自己的看法,他不是(此案)相關的證人。

他強調,此案中,控方的指控非常簡單,那就是納吉與劉特佐共謀獲益。

“就如我在開案陳詞中提到的,他(納吉)與劉特佐是彼此的’分身’(mirror image)和’另一個我’(alter e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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