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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系統貪污案】掩飾收錢者身份 證人:扎希代號“monster”

(沙亞南16日訊)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涉簽證系統貪污案今日續審,前營運商UKSB行政經理大衛陳雄順(音譯)透露,該公司的賬本中記錄的“monster”、“young boy”和“yb”等,都是指向阿末扎希。

作為控方第17位證人的陳雄順,今日出庭供證時表示說,該賬本有清楚記錄UKSB於2014至2018年期間,交付現金給了幾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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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是否曾有“Ahmad Zahid”記錄在賬本中,他回應沒有。

不過,他透露,他們反而使用“z”, “zh”, “yb”, “young boy”, “mon” dan “monster”,以作為阿末扎希的名稱代碼。

“至於為何用到‘monster’為名稱代碼,那是因為剛好要記錄在賬本時,我吃著Mamee Monster零食。”

此外,他表示,本身曾提著裝有300萬令吉現金的行李,到副首相官邸遞交給阿末扎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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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他曾兩次在不同場合呈交獻金給阿末扎希,包括其中一次在前UKSB董事萬克利斯和李偉坤(音譯)陪同下,前往副首相官邸(Sri Satria)進行交付。

指扎希曾拒獻金

“我第二次帶了一個行李,在我離開前,把它留在了客廳。”

他說,阿末扎希未曾拒絕或退還兩次呈交上的獻金。

他坦言,送給阿末扎希的獻金來自UKSB在香港的業務合作夥伴,並通過本地貨幣兌換商提供的銀行賬戶,將資金匯入到馬來西亞。

“每個月交付的獻金,並不是從UKSB賬戶所提取。”

他補充,由於UKSB沒有足夠資金作為獻金,因此不得不請UKSB在香港的業務合作夥伴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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