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簽證系統弊案】再面對1修改控狀 扎希不認罪

(沙亞南9日訊)涉嫌簽證系統(VLN)貪污案的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再面對另一項修改控狀,惟他不認罪。
承審此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亞茲慕斯達法批准主控官拿督阿都馬力副檢察司,申請修改控狀,並要求通譯員在庭上向阿末扎希重新宣讀這項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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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控狀的內容,主要是把1萬5000歐元改為1萬5000瑞士法郎。

根據修改控狀,阿末扎希被控在擔任內政部長時期以權謀私,在明知該公司與其公務有往來情況下,於2016年5月,在加影綠野山莊(Country Heights),收受簽證系統營運商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給予1.5萬瑞士法郎的獻金。
由於被告的行為已違法,在刑事法典第165(賄賂)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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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譯員宣讀這項控狀後,阿末扎希回應明白,但不認罪。
【新聞背景】33指控渉款4148萬
69歲的阿末扎希共面對33項向Ultra Kirana有限公司收取1356萬新元(約4148萬令吉)賄賂的交替控狀指控,指他以內政部長身分發出支持信,讓該公司繼續處理中國一站式服務中心及外國簽證系統。
33項控狀都在刑事法典第165(公務員不得接收貴重物品或禮物)條文下提控,並指阿末扎希在2014至2018年期間,收取1356萬新元賄賂的交替控狀。
另外,身為時任內政部長的阿末扎希也面對另7項控狀,收取上述公司的現金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300萬令吉、1.5萬瑞士法郎(約6萬6265令吉)及1.5萬美元(約6.17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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