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第一時間】IPCMC難逃夭折厄運

霹靂的仕林州議席補選明日舉行,共有257名軍警已於本週二提前投票,對國陣尤其是巫統來說,軍警幾十年來被認定為執政黨的鐵票。

或是因為這樣,上台至今近半年的國盟政權如今決定撤回《警察獨立投訴與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法案》,其中一項考量可能是擔憂一旦失去警隊的配合和支持,恐將不利於政府推動及落實任何與國內安全攸關的政策。

Advertisement

國盟政權呈新版IPCC

國盟政權本週三向國會下議院提呈《2020年獨立警察行為不檢委員會(IPCC)法案》,以取代IPCMC法案,意味從國陣前朝阿都拉任相開始醞釀至今10多年的IPCMC,在希盟政權垮台後不幸頓告胎死腹中而夭折。

極為反諷的是,就在內政部第一副部長依斯邁賽提呈所謂新版IPCC的當天,在希盟執政期間一度表態支持IPCMC的全國總警長阿都哈密承認警隊有20%警員涉及貪污、濫權和毒品,以及包庇賣淫、賭博、走私和人口販賣等非法活動,甚至勒索公眾和外籍人士,他對此深感失望和憂心。

為示展現武吉阿曼鏟除警隊“爛蘋果”的決心,阿都哈密指出全國警察廉正及標準執行部將雷厲清洗這些警隊的“害群之馬”,輕者採取紀律行動,而涉及刑事犯罪者則一律逮捕和提控上庭。

ADVERTISEMENT

眾所週知,時任首相阿都拉於2005年,曾把設立IPCMC列為重大的改革議程之一,旨在通過一個地位超然和獨立機構,專司監督和制衡警隊,提高其效能和公信力,惜因受到警隊強烈反對,國陣政權當時不得不妥協,另行設立有異於僅針對警隊,而是轉而涵蓋據知多達21個執法部門的“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但其功能一直不彰,尤其對近年來頻發的警察暴力、扣留所死亡事件及槍擊“嫌犯”疑案等束手無策,歸咎於EAIC受制於權限,而未能公正和透明地處理所有對警察行為不檢與濫權的投訴,更遑論把涉及者繩之以法。

為兌現競選宣言,在2018年“509”大選入主布城後的希盟政權決定設立IPCMC,而於去年7月向國會下議院提呈有關法案一讀;時任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偉強曾透露,這項法案在委員會階段將修改法案24個部份,包括把法案易名為“獨立警察行為委員會”。

但不知何故,劉偉強於去年12月宣佈把有關法案二讀和三讀展延至今年3月,而隨着希盟政權在“喜來登政變”被推翻後,猶如處於臨門一腳的IPCMC功虧一簣地慘遭國盟政權“蓋棺”。

IPCC猶如複製EAIC

顯然地,IPCMC不幸夭折除了歸因於來自警隊的持續施壓,而政治因素也形成極大的阻力;儘管IPCMC一定程度有助於提升警隊的專業水平與廉正,確保警員更有責任感,但警隊包括退伍警員卻認為恐將打擊警隊的士氣,削弱警隊的權威,有損警隊的形象,而當時在野的國陣尤其是巫統政客直指既然有了EAIC,就沒有必要設立IPCMC,他們甚至認為有關法案對警方人員不公平,且有迫害之嫌。

話又說回來,國盟政權如今所提呈的IPCC不僅是IPCMC的“縮水版”,更形同複製EAIC;IPCC只有調查權,收集和處理與投訴相關的證據,並調查是否存在行為不當,但沒有檢控權。

IPCC也闡明向委員會提供對警方的“假投訴”者,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及罰款2萬令吉。

走過15年的坎坷歷程,期盼已久的IPCMC竟然難逃夭折的厄運,委實讓大多數國人深感遺憾,扼腕痛惜不已。

在這方面,大馬人民之聲(SUARAM)認為,即使IPCMC仍需改進,但它無疑是經過各方協商後所能被接受的法案,國盟政權不應抹煞所有參與有關進程的相關利益者所付出的努力。

持平而論,擁有巨大執法權力的警隊若沒有受到獨立機構的監督,可能會因濫權或暴力執法而踐踏基本人權,甚至踰越法治的紅線。

(文/編務顧問劉漢良)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