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第一時間】無需未審先判林冠英

國盟政權上台5個多月後,身為民主行動黨秘書長的前財政部長林冠英,不幸淪為第一位被控貪腐的希盟前朝內閣成員,但隨即被“窄化”為此乃統治集團向反對黨陣營所展開的“政治報復”,且類似追擊可能陸續有來。

林冠英是於上週五在吉隆坡大使路的反貪特別法庭被控在檳城海底隧道計劃中索賄,向承包商索取有關工程合同的10%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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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檳海底隧道索賄案

據了解,林冠英將於本週一再在檳城地庭面對與檳城海底隧道案相關的提控,另於本週二將被控一項反貪污委員會至今“並未說明”的罪狀。

與此同時,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將於本週二在北海地庭,被控洗黑錢。

際此盛傳首相慕尤丁正部署閃電大選,冀能鞏固其權位,再加上國盟政權最近在沙巴策動“變天”不遂後,被質疑可能加緊滋擾甚至密謀顛覆仍由希盟掌控的檳城、雪蘭莪和森美蘭州政權,因此若以希盟為首的反對黨陣營,尤其是行動黨此時此刻聯想林冠英這回“三天兩地三控”皆與“政治”掛勾,完全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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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之前,當以沙巴首席部長沙菲益為首,由沙巴民興黨所主導沙巴州聯合政府恐遭“政治青蛙”反噬弄垮的傳聞甚囂塵上時,沙巴原任基本設施發展部長及民興黨副主席彼得安東尼被控洗黑錢、刑事失信和教唆罪。)

隨着反貪污委員會聲稱掌握新證據而開檔重新調查檳城海底隧道案,除了前檳州港務局主席周錦炎(曾擔任林冠英的特別助理)一度被扣查,檳州首席部長曹觀友、多位前任及現任檳州行政議員,以及政府高官陸續被反貪會傳召助查,而林冠英則於7月22、25及26日先後前往反貪會錄供長達6、7和8小時後,似是傳達某種對他“不利”的預示。

就在林冠英上週四在國會食堂與行動黨同僚吃一頓34令吉的午餐,以反諷國盟正副部長和後座國會議員被指無視人民疾苦,而在下議院會期共嚐龍蝦大餐,且由政聯公司用公款“埋單”後,他當晚再受召前往反貪會,即遭逮捕歸案,而前任首相納吉在其臉書貼文,再度質問林冠英擔任檳州首席部長期間,所力推耗資63億令吉檳州交通大藍圖屬下檳海底隧道項目,其花費3億5百萬令吉所進行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過了7年,至今仍未出爐。

話說希盟於2018年“509”大選入主布城,林冠英入閣成為睽違44年的另一位華裔財長後他所面對涉嫌以低於市價購買洋房案而被控貪污一案,慶幸獲總檢察署撤控下(反貪會當時曾深感“震驚”),獲判無罪釋放,他想必沒有想到如今再遭貪腐官司纏身,這不知是否全拜希盟政權垮台所“賜”。

持平而論,曾掌舵檳州民聯乃至希盟政權10年,且這麼多年與其老父林吉祥“共治”行動黨,林冠英一再捲入貪腐醜聞,或多或少衝擊到行動黨乃至檳州希盟政權的形象,而爭議不斷的檳州交通大藍圖,尤其是檳城海底隧道計劃,預料將被國盟炒作為大選的議題。

行動黨及希盟支持者不知曾否留意到涉及SRC匯款弊案的納吉被判罪成,須入獄12年兼罰款2億1000萬令吉後,巫統元老東姑拉沙里曾“勸告”納吉及因涉及貪腐受審的前副首相兼巫統主席阿末扎希,應主動讓位,因為他倆已淪為巫統的“瑕疵”。

國盟政權被控政治逼害

相對被指實行“盜賊統治”的納吉因涉及及一馬醜聞而被希盟政權追擊後,巫統一再指控此乃二度拜相的敦馬哈迪對這位前巫統兼國陣大家長所展開的“政治逼害”,林冠英第一次被提控以權謀私時,給予全力聲援的行動黨及希盟同樣地狠批國陣前朝對他“政治提控”乃至“政治逼害”。

這回更是毫不例外,林冠英甫被反貪會逮捕及提控(傳聞低價購洋房案可能重審),希盟,尤其是行動黨包括剛籌組新馬來人政黨的敦馬哈迪,皆異口同聲咬定此乃選擇性,提控含有政治動機,他們“未審先判”林冠英清白無辜。

巫統一些領袖抨擊反對黨陣營持雙重標準,希盟在獲悉納吉被判罪成入獄,曾讚揚國家司法系統的公正,如今眼看“自己人”被控貪腐卻發言侮辱司法,打同情牌。

其實,在三度被反貪會錄供後曾聲稱“真理無懼”的林冠英這回再度被貪腐官司纏身後,一方面表明絕不會收賄,更強調一向反貪污,另一方面力爭在法庭洗脫罪名,討回清白。

這意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未審先判”,維護司法獨立與捍衛法治精神,更是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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