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第一時間】檳選民5年投票兩次?

即使沒有出現任何的國、州議席補選,檳州選民或許有機會第一次在5年內投票兩次,分別投選出13位國會議員和40位州議員。

這是因為際此盛傳以慕尤丁為首的國盟政權有意於近期內閃電大選,希盟的回應是,國盟政權一旦提前解散國會為閃電大選鋪路,那麼至今仍由希盟執政的檳城、雪蘭莪和森美蘭將不會跟隨解散各自的州立法議會,意味這3個州屬的州選舉將不會與全國大選同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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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執政州不同步大選

(希盟發佈有關決定時,並未提及由沙巴人民復興黨(民興黨)與希盟、民統黨所組成的沙巴州聯合政府,是否也須遵行。)

在日前,森美蘭希盟政權州務大臣阿米努丁率先表明,倘若中央於近期內閃電大選,森州將不會跟隨。

再說回檳州,除非被法庭判決違憲,不然一旦檳州希盟政權援引檳州反跳槽法於今年11月復會的檳州立法議會,動議懸空表明支持國盟政權的土著團結黨州議員卡立梅達(柏淡區)和祖基菲(直落巴巷),那麼這兩個選區的選民將有機會繼2018年“509”大選之後再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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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當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在擔任檳州首席部長期間,一度於2016年6月30日因被指涉及“低價購買私宅”而被提控貪污罪後,行動黨曾醞釀推動儼如對林冠英“信任公投”的檳州閃電選舉,但由於未能與人民公正黨和國家誠信黨取得共識,檳州閃選遂告“夭折”。

接著,行動黨實權領袖林吉祥曾主張,為了反擊國陣尤其是巫統企圖操縱全國選舉委會所主導的選區重新劃分,從希盟手中重奪雪蘭莪政權,希盟應考慮舉行雪州閃選,以力阻國陣得逞,但時任雪州務大臣阿茲敏第一時間以“若貿貿然閃選,有負選民的委托”為由,而否決林吉祥的建議。(當時行動黨的政敵曾揶揄林氏父子上癮閃選。)

希盟這回是基於中央政府與州政府在新冠肺炎仍肆虐的當兒,理應協助國人防疫和抗疫,而不應該閃電大選。

有鑑於此,希盟認為即使國盟政權選擇於5年任期結束之前閃電大選,希盟領導的州政府將不會解散,而繼續運作。

根據聯邦憲法和各州憲法,國會及州議會若沒有提前解散,國會及州議會將在5年任期(從第一次開會的日期算起)屆滿時自動解散。(國會解散實際上是指下議院解散。)

按照“傳統”,歷屆國會及州議會不曾待至5年任期屆滿才自動解散,一般上會於4至5年內解散而為新屆大選鋪路,但國會和各州議會也有權不需同步解散,一旦解散後須於60天內舉行大選或州選。

大馬於1963年9月16日成立後,東馬的砂拉越和沙巴於1974年第一次與西馬同步舉行大選,但接下來歷屆皆分開舉行國會及州議會選舉;砂拉越於1969年首屆州選舉原與全國大選同步舉行,卻因“513”事件而耽擱,結果展延至1970年6月6日至7月4日投票,7月5日揭曉選舉成績。

直至2008年第12屆全國大選,沙巴州議會再與全國大選同步舉行,而砂拉越州選舉仍分開舉行。

由於來屆(第12屆)砂州選舉最遲須於明年9月舉行,這意味國盟政權一旦於近期內閃電大選,如今已是國盟政黨“伙伴”的砂州政黨聯盟(GPS)政府預料將與全國大選同步解散州議會,以舉行州選舉。

國盟恐顛覆希盟州政權

希盟執政的州屬之不準備與中央同步舉行選舉,顯然出於政治的考量,因為希盟被逐出布城至今呈“不穩”狀態,各成員黨之間的矛盾日漸激化,在近期內委實難以應付閃電大選,更遑論重奪中央政權。

無論如何,國盟近期內預料將持續和加速顛覆希盟州政權,冀能使之垮台,俾配合閃電大選的部署。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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