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第一時間】“啊喲喲”至2058年?

2020年伊始,希盟政權再次失信予民,即使不幸只執政一屆,它也難以兌諾廢除國內所有收費大道的過路費,而最多盡可能降低其“買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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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看來是希盟政權內閣所作出的一致決定,不知是否其實乃首相敦馬哈迪“一個人說了算”,這從南北大道再度傳來“啊喲喲”開始。

更甚的是,倘若希盟政權有望統治我國至2058年,駕車人士使用南北大道仍須繳付“買路錢”,至于2058年之後應否拆除收費站,屆時恐已不在世的敦馬哈迪表示,由未來的國家領導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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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馬曾坦言,他一開始就反對希盟大選宣言把“廢除大道過路費”的承諾納入,而希盟當時也未預料到會於本屆“509”大選入主布城。

希盟政權這回又一次大U轉,內閣於本月15日所舉行的今年度第二次會議,議決不脫售南北大道有限公司(PLUS),續由分別持股51%及49%的國庫控股(Khazanah)和僱員公積金局(KWSP)掌控。

下月起調降過路費18%

在這之前,希盟政權有意賣掉PLUS,據了解共有5家企業和財團參與競標PLUS的股權;儘管國庫控股曾基於“南北大道是國家策略性資產,應續由大馬人民共同享有”,而無意脫售PLUS,而僱員公積金局則認為若報價能讓會員在回酬及分紅方面受惠,該局將會考慮有關獻購建議。敦馬當時回應,政府將研討任何獻購PLUS的建議書,若符合要求,政府將著手處理。

如今經過重組PLUS的特許經營合約,PLUS所擁有的南北大道、新巴生 流域大道、第二中環銜接大道、馬新第二通道、東海岸大道第二期、芙蓉波德申大道、北海居林大道及檳城大橋,過路費將從今年2月1日起調降18%;為了調降過路費,PLUS的特許經營權將再從2038年延長20年至2058年,但過路費將被“定價”,即確保於未來的38年內不喊漲,而政府不須因調降過路費而依照過去的規定賠償PLUS。

首相辦公室指出,政府是根據各造包括工程部、財政部和經濟事務部經過逾一年的研究和全面的考慮後,才作出上述的決定,而敦馬表示,政府研究了所有收購PLUS的獻議,認為由國庫控股和僱員公積金局保留PLUS,乃解決過路費的最佳方案。

據了解,政府若要接管PLUS,則需考慮多項關鍵因素,包括不能額外負債、降低過路費,以及收費期限不能延長超過20年。

記得大馬經濟研究院曾指出,希盟政權若要踐諾廢除過路費,則須國有化或私營化國內所有收費大道,但它目前沒能力回購有關大道,也因為高昂投資額而無法放棄持股。

對敦馬來說,希盟政權不曾承諾在上台後就立即廢除過路費,而且大選宣言闡明“希盟政權將會研究所有大道特許經營權合約,我們將會談判以便以最好的價格扴管所有的大道,而最終的目標是分階段拆除收費站”。

但國人記憶猶新的是,敦馬曾斬釘截鐵地表明,若真的要拆除收費站,唯一的方法只能調高油價,而所得將用於維修原有大道或興建新大道;敦馬在希盟執政一週年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要廢除過路費,意味政府須回購所有收費大道的特許經營權,但這需耗費龐大的資金,加上利息,單單扴管南北大道就須支付300億令吉,況且國有化大道後,政府每年需開銷數十億令吉以維修有關大道,未來也須自資興建所有大道。

換句話說,即使希盟政權聲稱“逐步廢除過路費”,且有助於減低國人的生活成本,但如今看來,它也只能通過選擇性拆除一些“沒有帶來經濟效益”的收費站、降低或折扣過路費,甚至以所謂“擁堵費”取代過路費,消除民怨。

財政部長林冠英日前透露,內閣決定凍結國內大道公司調高過路費,所有大道的過路費從2020年1月1日起保持不變,但由於不允許大道公司根據個別的特許合約調高過路費,意味政府須承擔超過10億令吉的賠償。

獻購4大道計劃恐擱置 

至於林冠英力推由財政部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以總值62億令吉的“企業價值”向掛牌公司金務大獻購其旗下的白蒲大道,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沙亞南大道及精明隧道,但有跡象顯示,由於政府以“擁堵費”的模式取代現有過路費所獲得的收入恐難應付收購大道的自籌資金,有關計劃已喊停。

當年因主導興建鳩收過路費的南北大道,時任工程部長三美威魯曾被國人尤其是使用者唱遍“啊喲喲三美”百般揶揄,此時此刻“被啊喲喲”,且“被啊喲喲”至2058年,看來應是敦馬,當然也包括林冠英……。

文/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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