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的籐條高高提起,但瞬間卻輕輕放下,頓使莫哈末凱魯丁僥倖不需初嚐“挨鞭”的滋味。 隨着總檢察署決定不加以提控,這位一度被指違反強制隔離令的種植及原產業部長如今依然得以持續逍遙法外,安然無恙。 未被提控續逍遙法外 來自伊斯蘭黨的凱魯丁被揭發今年7月3日前往土耳其(據知並非公幹)而於7月7日飛返國門後不僅未遵守復甦式行動管制令所規定的標準作業程序(SOP)而強制進行居家隔離14天至7月21日,甚至在這期間沒戴隔離手環,四處趴趴走,先後出席12場會議和公開活動包括出席7月13日復會的國會下議院會議,可能曾與數千人接觸。 事發後鬧得沸沸揚揚,引起極大的民憤,莫不厲斥凱魯丁儼如享有“部長可凌駕於法律”的特權,而國盟政權則有持雙重標準執法之嫌。 或因有意減少這場風波對國盟政權的公信力與形象所造成的傷害,首相慕尤丁曾指示執法單位徹查此事件,並根據法律程序採取適當行動;他當時指出,政府嚴正看待此事件,而國盟政權的立場是每位國民必須守法,沒有人是例外的。 慕尤丁的“承諾”至今猶在耳,沒想到身為部長的凱魯丁知法犯法,本應“罪”加一等,甚至須引咎辭官,如今經過當局調查數月後,他竟在眾目睽睽之下,逃過法律的制裁,怎不再次讓國人憤憤不平呢? 極為反諷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一度在國內告急,新增確診病例持續飆升之際,慕尤丁更公開放話,“阿爸”(Abah)要開始對那些在行動管制令期間違反防疫SOP的人士“用籐條”了;他還警告如果有人違法,不論是什麼階級和地位,皆須受到懲罰。 但不知何故,凱魯丁顯然不在“不論是什麼階級和地位皆須受到懲罰”之列,似是享有“法外情”。 對凱魯丁來說,他或許認為在這之前受到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後,不得不為本身所犯下的過失而曾公開向國人道歉,並捐出其今年5月至8月的部長薪金予冠病基金,以及繳付當局向他所開罰的最高1000令吉,不應續被追究,可獲得寬恕。 總檢察署這回“依法”放了凱魯丁一馬,它聲稱“錯”不在凱魯丁,因為負責履行衛生部長賦予斟酌權的政府官員並未援引1988年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342法令)第15(1)條文向凱魯丁發出居家隔離及觀察令,也沒有移交要求隔離的14B表格給對方,所以把此案列為“不會有進一步行動”。 應引咎辭官或被罷官 換句話說,不論是否真有失誤或失職,衛生部官員可說是枉替凱魯丁“背黑鍋”,而衛生總監諾希山對此回應,他當時並未獲得前線人員的通知,但他以凱魯丁一案為鑑,提醒所有醫護前線人員務必遵守SOP。 話又說回來,即使總檢察署極力正當化其不提控凱魯丁的決定,但若第一時間進行民意調查,大多數國人想必不表認同,難以信服,尤其是檢控當局並未秉承法治精神行事,恐將讓民眾失去信心。 在某種意義上,本應成為守法表率的凱魯丁卻對遵守防疫SOP作出不忍卒睹的最壞示範,即使僥倖逃過法律的制裁,他仍須承擔政治道德的責任,確應辭官謝罪,而他若一味固執和傲慢拒絕自摘烏紗帽,手握“阿爸籐條”的慕尤丁應毫不遲疑把他逐出內閣,以平民憤。 慕尤丁難免被質疑出自政治考量而“放生”凱魯丁,原因在於其一、不願被指對堅定支持國盟政權的伊黨“以怨報德”;其二、若凱魯丁被控上庭遭判足以令他喪失國會議員資格的刑罰,則將進一步削弱國盟政權的執政地位。 簡言之,凱魯丁一案的處理不當已使慕尤丁嚴重“失分”,意味國盟政權未能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執法原則,進而喪失其敦促國人遵守防疫與抗疫SOP的道德高點。 (文/編務顧問劉漢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