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被形容為我國史上的第一次,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本週二及週三,在國家王宮分批召見下議院的222名國會議員,並個別會晤他們,以確定他們將支持誰出任第8任首相。 YB須表態支持誰任相 根據聯邦憲法第43(2)(a)條款,國家元首將任命獲得最多數國會議員支持的人選為首相,再由他組閣和成立新政府。 自入主布城僅1年多的希盟政權在另類“政變”中被推翻後,各主要政黨或政黨聯盟包括希盟和土著團結黨,以及企圖從“後門”回朝的巫統和伊斯蘭黨,連日來正爭分奪秒地尋求其他政黨的支持或結盟,以爭取過半國會議員的支持,俾向國家元首建議組織新政府。 目前下議院共有222名國會議員,任何人選或任何政黨只需獲得簡單多數票,即112人的支持,便可拜相或上台執政。 但有跡象顯示,各股政治勢力皆有信心卻沒把握能在下議院掌控足夠的多數票,頓使新政府至今仍“難產”,以致政局處於不穩定的狀態。 或是因為如此,國家元首首次選擇以召見國會議員面談的方式,讓他們秘密表態將支持誰出任首相,尤其他們是否堅持之前所簽署的法定聲明之立場,冀能打破各方爭奪執政權所陷入的僵局,讓國家得以早日返回正軌。 陛下促請國人耐心,讓陛下履行職責,希望可為國家尋找到最佳的解決方案。 據了解,每名國會議員覲見國家元首約2至3分鐘,獲給予兩個選擇,即提名1位首相人選,或是解散國會,而政府首席秘書祖基阿里在旁見證。(據知國會議員們的選項屬保密,交由陛下定奪。) 但想不到國家元首第一天“算完人頭”後,整個情勢像峰迴路轉般發生變化,其結果不知會否牽動大局。 儘管巫統和伊黨一再聲稱已掌握足夠的國會議席以組織新政府,但42位國陣國會議員(巫統39、馬華2及國大黨1),以及18位伊黨國會議員本週二覲見陛下時,撤回他們之前所簽署支持敦馬任相的法定聲明,並向陛下表明應還政予民,解散國會以舉行全國大選。 巫統總秘書安努亞慕沙指出,國陣和巫統是因無法接受敦馬要成立的“團結政府”概念,因此被迫撤回有關支持敦馬任相的法定聲明;他透露,“團結政府”由敦馬挑選國會議員,而不是政黨組成內閣,這已違反國陣和巫統的立場。 他表示,他獲告知敦馬在被任命為臨時首相後,將組建包括民主行動黨在內的“團結政府”,而國陣和伊黨支持敦馬任相是附有“新政府不能包括行動黨”的先決條件 。 伊黨總秘書達基尤丁則指出,敦馬向各黨領袖所傳達的“團結政府”模式,乃政黨無權決定呈上部長的人選,而是由首相全權定奪個人議員的資格,且擁有委任各黨部長的絕對權力。 他表示,“團結政府”不一定適合大馬,而唯有解散國會,所有政黨才有公平的競爭機會。 國陣伊黨撤挺敦馬任相 大馬律師公會認同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的建議,讓本屆國會第三季第一次會議於下月10日復會時,討論應否對臨時首相敦馬提出信任的動議;該公會表示反對任何通過法定聲明的方式來計算國會支持議員人頭的做法,因為這些法定聲明可能會被人濫用。 無論如何,由於希盟的公正黨、行動黨和國家誠信黨,再加上被逐出公正黨的阿茲敏派系,以及東馬的沙巴民興黨和砂拉越政黨聯盟,已相繼公開表明力挺敦馬第三度拜相,相信敦馬仍可望贏得最多國會議員向國家元首確定支持他組織新政府。 也有憲法專家認為,國家元首在任命新首相人選時,可考慮委任一名雖未獲得過半國會議員支持,但陛下相信他可掌控下議院的國會議員出任首相。 也就是說,除非希盟於最後一分鐘改變“力挺敦馬”的決定,抑或國家元首御准解散國會以提前舉行大選,不然敦馬將如願締造另一個“三度拜相”的政壇傳奇。 (文/編務顧問劉漢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