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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短褲掛急診被拒】“情況緊急衣著另論” 霹要細查拒接待病患

(怡保14日訊)女子因穿短褲到金寶醫院掛急診卻被拒進入,霹靂州行政議員西華尼申指出,政府機構確實有穿著得體的規定,但緊急情況則是例外。若發現涉及的官員或醫療人員濫用權力或失責,他們將受到對付。

若濫權將被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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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他已接獲金寶醫院針對上述事件的初步調查報告,但對報告並不滿意,因此,他將在近期內前往金寶醫院會見涉及的醫療人員和事主,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他今日巡視舊街場一家診所免費健康檢查和捐血活動在記者會上指出,為了對雙方都公平,他必須知道確實的情形。

“根據醫院的初步調查,2月12日大約晚上11時,一名約20歲的華裔女子到醫院掛急診,當值醫療人員當時已給予對方檢查,對方的病情穩定。”

“當時女子被訓斥穿著不得體,而當值醫療官員進入院內取衣物想給女子,但是女子已經離開,直到凌晨1時女子在友人的陪同下再回去醫院,而院方也已經給予女子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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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的消息是女子穿著短褲去醫院,但是我們不知道女子當時的情況如何,她是否十分的不適或者她是被攙扶去醫院?雖然進入政府機構必須穿著得體,但是比如游泳突然心臟病發,失去意識,當時只穿著泳褲,也只得這樣進院,這種突發情況就另當別論。”

他表示,政府機構都有規定穿著指南,因為生活在多元民族的國度,人民必須尊重各民族,就連私人醫院都有權規定穿著指南,因為那是他們的範圍。

“我要知道那個涉及官員是誰,他是否有權力叫女子回去(換褲子),他又是否真的有叫那名女子回去,那名女子也需要出來跟我們說明整個情況,如果真的因為官員失責對女子造成傷害,我作為行政議員,我向她和她的家人致歉。”

雖被罰款1萬 西華尼申議員資格不受影響

也是行動黨宋溪州議員西華尼申說,雖日前聯邦法院判處他執業不當行為罰款1萬令吉,但這並不會影響他的州議員資格。

依據聯邦憲法第48(1)(e)條文,任何在刑事罪成下,被判處超過1年或不少於2000令吉者,將自動失去議員資格。

不過,西華尼申表示,日前聯邦法院是針對律師紀律委員會的上訴申請,恢復其13年前的紀律處分,判處1萬令吉罰款,此控狀不涉及刑事罪,而是民事訴訟。

他和律師團正在探討此案件的進展,之後才會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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