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讀副刊

【矜矜樂道】做自己

我想,一名可以感動人的作者,應該也不是靠斐然的文采,而是懂得在文字里貫穿自己的感受,讓讀者感覺到“I feel you”。

這陣子我在探討一個課題——別人喜歡我,到底是因為我會寫作、會唱歌、會烹飪、曾經在歐洲流浪,還是因為我是我?如果這些條件我統統都不具備的話,大家還會不會一樣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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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的時候,導師很肯定地對我說,你不需要有這些,別人一樣會喜歡你。當我跟我的駐唱搭檔提起這件事時,他笑了一聲說:“我不同意。”後來,我和一名朋友聊到這個話題時,她表示:“你或許不需要有這些條件,別人都會喜歡你,不過這些絕對會為你加分。”

想深一層,我發現身邊的人喜歡我,並不是因為我會寫作。記得有一名新加坡的朋友曾經跟我說過:“你固然可以寫,可是文筆好的人有很多。你不一樣的地方,是你的透明。你是如此赤裸裸地表達你的想法,有血有肉,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這也是因為我喜歡看你的帖子的原因。”

他買了我的書送給一名朋友,這名新朋友加了我的臉書,並在臉書留言:“我關注你的帖子一段時間。你整個人很吸引人,就算沒有那些文字。”

她沒有和我見過面,也不曾詳談。所以,我不確定她所謂的“吸引人”是指什麼。我猜,應該不是因為我會寫作會唱歌會烹飪,而是我從字里行間透露出來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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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去過歐洲,也比我去過更多的國家。我想,別人喜歡我不是因為我去了21個歐洲國家,而是我在那里做了什麼,分享了什麼。我走進了當地人的生活,嘗盡了甜酸苦辣,笑過跌倒過痛過哭過。他們喜歡我,不是因為我頂着作者的光環,而是被一個個發生在我和宿主之間的小故事而觸動。

別人喜歡的,不是我的妙筆生花,而是我的平鋪直敘。因為,我的文字幾乎都沒有修飾,只是很純粹地表達自己。

大家都說,一個好的歌手,不是靠高超的歌唱技巧,而是懂得用感情去演繹一首歌曲;我想,一名可以感動人的作者,應該也不是靠斐然的文采,而是懂得在文字里貫穿自己的感受,讓讀者感覺到“I feel you”。

身為一名作者或旅者,我可以得到一點點青睞,不是因為我的才華或是我很“厲害”,而是因為我的真。我從來不掩飾自己。

具寫作功力 才有讀者關注

說到底,別人喜歡你是因為你的個性,而不是你是誰,或者你懂些什麼。

所以,導師說我不需要具備這些條件,別人也會喜歡我,只對了一半。我必須具備一定的寫作功力,才能讓網友或讀者關注我的文字。我的文字必須有機會被廣大的群眾讀到,他們才會喜歡文字背後的我。文字,只是一個讓我可以表達自己的“工具”。可是,如果缺少了這個工具,喜歡我的人就會大大減少了。

只需做自己,要喜歡我的人都會喜歡我。一名網友問道:“那,怎樣才是做自己呢?”

我就是很直接、很喜歡分享,很真實的一個人。我也承認自己有的時候很愛表現、喜歡贏,會不由自主地想要證明自己。它是一個配套來的。當自己有意識的時候,先接受自己,接着去檢視這個“配套”有什麼是需要改進的。不需要勉強自己去改,但背地里卻不快樂。

當我們的口、腦和心都一致的時候,就是做自己了。

(光明日報/副刊專欄‧作者:梁韻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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