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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湯姆斯自傳】處理淡米爾之虎案件 慕尤丁施壓並對撤案感憤怒

(吉隆坡31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說,他在處理“淡米爾之虎”(LTTE)案件時受到時任內政部長,也就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壓力,而慕尤丁也對他撤銷該12名嫌犯控狀的決定感到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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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其自傳《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寫道,在吉隆坡高庭裁定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第13條文違憲,他決定不上訴後,時任內政部長給他許多壓力,要求他必須上訴。

“(時任)內政部長致函給(時任)首相,要求後者針對此事做出定奪。內閣之後決定,這是法律事務,因此應該像其他法律事務一樣交由我處理,但內政部長由此對我感到生氣。”

盡管湯米湯姆斯沒有點名當時的內政部長是誰,但在希盟執政期間的內政部長就是慕尤丁。

控方指控理由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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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米湯姆斯說,他對接下來針對LTTE案件嫌犯的案件審判感到困擾,而他從總檢察署特別小組的簡報中清楚地發現,控方對這些嫌犯的指控理由都很薄弱。

他說,該12名嫌犯有個共同點,即手機和臉書賬戶上有LTTE領袖在斯里蘭卡內戰時被殺的照片。

“如果這種行為可以構成刑事犯罪,這將會使法律蒙羞。”

他指出,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人崇拜列寧、史大林、毛澤東,而在手機里或臉書賬號上擁有這些人的照片或畫像,並不意味著會將一個人變成恐怖分子。

“就因為這些領袖曾利用暴力來達到政治目的,不代表他們的支持者也應該被視為恐怖分子,或正在策劃恐怖行為。”

他指出,他最終決定撤銷對該12名嫌犯的提控,並發表一篇聲明解釋他的決定後,遭受到了右翼分子的強烈抨擊,時任內政部長更是極為憤怒。

“我在發表聲明的前一天,已經向首相做出簡報,敦馬哈迪對我的解釋感到滿意,因為既然將12名被告定罪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撤銷控狀是合理的。他願意將法律事務的決定權交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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