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米湯姆斯自傳】湯米:雖停查選委會是否不當 希盟設仲裁庭開先例

(八打靈再也2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說,雖然仲裁庭決定停止調查選委會委員在第14屆大選有無涉及不當行為,但至少希盟政府成立仲裁庭已開了一個先例。
他在自傳中提到,這足以成為一項警告,提醒現任及未來選委會委員,扮演中立的角色,公平、誠實和獨立的履行任務。
他表示,淨選盟在2018年致函時任首相馬哈迪,要求徹查第14屆大選期間選委會的不當行為,馬哈迪轉發信函給他,他建議依據憲法第125(3)條文成立仲裁庭,馬哈迪同意後,便交由他執行。
他說,2018年10月中,當希盟政府宣布考慮成立仲裁庭調查選委會一事後,選委會主席拿督阿茲哈便發文告指,所有選委會委員,包括副主席丹斯里奧曼馬末都已提出辭呈,在1月1日起生效。另外5名委員為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拿督阿都阿茲、拿督蘇萊曼、巴拉欣甘及拿督廖仲昌。
仲裁庭決定停止聆審
“選委會主席丹斯里哈欣阿都拉已於7月1日,在大選後呈辭。”
湯米說,6名前選委會委員的代表律師預料會提出的論點是委員已辭職,此案沒實際意義,因此他們無需再被開除。其中4名委員的律師拜訪他,也提出了理由。
“更重要的是,我對普拉瓦仁及另外3名律師發出指示,即不論這些委員辭職與否,聽證會還是應繼續進行,他們當時沒提問,也沒表示不理解指示。”
2019年1月28日的第一場聽證會,普拉瓦仁在面對仲裁庭的提問“這是否不切實際”時,卻給出了肯定答案。這讓他感到震驚,對方已違反指示,另3名律師也大吃一驚。
他解釋,律師須依據當事人的指示行事,除非是違法的事。無法依據當事人指示的律師只能辭職,普拉瓦仁身為一名執業35年的律師,應了解此事,因此,決定終止他的職務。
“盡管我致函了,也親身前往仲裁庭,但無濟於事,我須發文告澄清此事。”
仲裁庭是在2019年5月24日以3比2票數,決定停止聆審,理由是審訊毫無實際意義,因為6名成員已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