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淡虎活動被捕】未控先撤!議員古拿擺脫官司

(芙蓉6日訊)“淡米爾之虎”案件,今日在芙蓉地庭上演“未控先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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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2項違禁品控狀的龍城州議員兼森行動署理主席古拿,今日在布城主控官阿茲麗娜副檢察司在庭上要求撤回提控下,獲得芙蓉第一地庭法官馬娣哈批準撤回控狀。

法庭是於上午8時52分開庭審訊,而整個司法程序僅在2分鐘26秒內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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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布城的主控官阿茲麗娜副檢察司事後受詢時指出,總檢察署昨晚才向芙蓉地庭註冊提控古拿2項控狀,而這2項控狀都是根據刑事法典第130JB條文(收藏具有恐怖主義物品)作出提控。

“這是基於警方在古拿住家及州議員服務中心內,搜獲‘淡米爾之虎’相關的違禁品。”

無論如何,她說,基於接獲指示要撤回控狀,因此她今日便在庭內提出,並順利獲得法官批準。

古拿今日並未現身法庭,而是由律師團代表,4名律師為謝琪清、李凱業、雷爾及威馬代表出庭。

古拿家人在一週前便知道他今日會在芙蓉面控,因此今早上午7時許就到庭內等候,希望能見古拿一面。在等待期間,古拿妻子阿魯瑪麗在庭內庭外更是多次泛起淚光。

雷爾稱好預兆

雷爾在踏出法庭後受詢時強調,他與古拿的代表律師團非常歡迎主控官撤回提控,並認為這是一個好的預兆,儘管他並不清楚撤回控狀的真正原因。“我們只知道古拿今天面對2項控狀,都是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下被採取行動,詳情則不清楚。”

他希望,接下來有關“淡米爾之虎”案件的提控,都能像今天一樣被撤回。

古拉歡迎修嚴苛法令

行動黨副主席古拉也認為,主控官撤回控狀是一件好事,並歡迎首相敦馬哈迪昨日的宣布,即政府將會盡快修訂未審先扣的嚴苛法令,包括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SOSMA)。

行動黨全國主席陳國偉則感謝總檢察署今日撤回對古拿的2項提控。

“我認識古拿已30年之久,他是一名謙虛、負責及捉緊行動黨宗旨的人民代議士,絕對不是恐怖分子。”

古拿是於10月10日被捕,並第一次於10月29日在馬六甲愛極樂地庭面控。

他當時被指控於2018年11月28日晚上8時30分,在愛極樂高原的禮堂,出席一項活動,在知情之下支持淡米爾之虎(LTTE)組織,因此觸犯刑事法典130J(1)(a)條文,同時可在同個條文下被罰。

古拿接著於10月31日,與其餘涉嫌人等於吉隆坡大使路法庭被加控罪名,在刑事法典130(J)條文下(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為)被提控。

總警長相信法庭裁決

(吉隆坡6日訊)全國總警長丹斯里阿都哈密指出,警方相信法庭必有特定的原因,才會撤回龍城州議員P古拿的提控。

他今早在吉隆坡警察學院為“商業罪案調查指南和總監指令書”推介禮後,受詢及這項消息時指出,他尚未得到匯報有關於法庭作出這項決定的理由。

“總檢察署是依據警方提呈的調查報告和證據,對12名涉嫌與‘淡米爾之虎’恐怖組織有關的男子作出提控……如今作出這項決定(撤回提控),也可能是出現技術上的問題。”

受詢及是否對法庭的判決感到驚訝時,他回應說類似情況很普遍,因此他不會驚訝,也沒有任何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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