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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控猥褻3少年案】 受害者父:避免起疑 報警前兒如常上佛學班

(昔加末29日訊)照亮法師被控猥褻3少年案件續審,第二位受害少年的父親供證時告訴地庭,其子和其他受害者為防被告懷疑他們準備報警而有所防範,因此佯裝繼續到慈光亭上佛學班,直至事情曝光被告被警逮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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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父親今天接受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盤問時,表示其子指於今年1月5日被被告觸摸和吸吮下體後,仍於同月11日繼續到慈光亭上佛學班,原因是被告一直撥電叫其子和其他受害者繼續上佛學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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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其子和受害者們擔心如果他們集體缺課的話,將讓被告起疑並做好一些防範準備,於是佯裝順從被告而如常結伴去佛學班學習。

 

他告訴地庭,他的一些長輩在本案曝光後,建議他勿讓被告控上法庭,而他曾在被告延扣期間,聯同一名親戚在本案查案官辦公室里與被告見面。

 

當時,他以為被告會為此事向他懺悔道歉,不過被告僅稱這是一場誤會,並強調自己是清白的。他表示,被告還說如果事主不向警方銷案的話,被告只好聘請最好的律師為自己辯護。

 

針對沙菲宜在庭上指事主向被告索取錢財的假設時,這名父親兩度表示“絕對沒有”來否認。沙菲宜指其子曾向警方承認一度涉及私會黨,以及被一名女教師責罵後向對方爆粗一事,這名父親表示不知情。

 

此外,這名父親在主控官蘇麗雅娜副檢察司引導下告訴地庭,學習跆拳道的其子指被被告猥褻時感到不知所措,也無法做出任何回應,但事後兒子愈想愈生氣,並且在獲悉其他受害者也遭遇同等遭遇時,更是怒不可遏。

 

另一方面,本案證人昔加末佛理研修會主席徐光蓮供證時表示,她於今年1月10日使用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sApp,傳發一則有關7名少年被法師猥褻的訊息予大馬佛總秘書,並於當天撥電向對方溝通,而對方則表示將與理事會討論此事。

 

她向地庭承認,她只和4名受害者見面而已,匯報予佛總內容提及的7名受害者,是取自有關4名受害者提供的資料。(LSL)

 

 

法師面對4控狀

 

照亮法師共面對4項涉及猥褻3名少年的控狀。第一控狀指他於2018年3月某日約下午3時,在昔加末慈光亭里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二指控狀指他於今年1月5日約早上10時,在同一神廟猥褻一名約16歲的少年。

 

第三控狀指他於2017年8月4日約早上9時,在相同寺廟猥褻一名約15歲的少年。第四控狀指他於2017年8月18日,在同一寺廟猥褻第三控狀內的當事人。被告涉嫌牴觸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第14(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

 

原名陳國保(譯音)的照亮法師(54歲),今早在約10名信徒陪同下到地庭聽審。本案訂於10月3日和24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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