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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里爾沒呈報收入案】查案官:納吉在布城交支票 “戶頭顯示匯入100萬”

(吉隆坡14日訊)反貪會查案官諾扎希達(35歲)指出,調查結果顯示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2013年11月27日將一張志銀100萬令吉的支票,交給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前主席丹斯里沙里爾沙末。

她今日在高庭供證時說,該張大馬伊斯蘭銀行的支票由納吉親手寫銀額和簽名,並在布城首相辦公室交給沙里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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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出99萬充裝修房屋及私人用途

她表示,在這之前的前一天,沙裡爾持有的大眾銀行私人戶頭,也顯示100萬令吉款額的匯入;而在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3月31日之間,其戶頭幾次匯出的銀額達到99萬7285令吉。

“在有關匯出銀額當中,有54萬3800令吉是用於新山拉慶Puri Langkasuka(現稱Seri Anugerah)房屋計劃的維修工程,另有1萬令吉則充作哥文茶花園(Kebun Teh)巫統支部用途。”

她說,有44萬3485令吉相信是用在沙裡爾私人用途,當中有20萬令吉存入妻子莎麗占持有大眾銀行的定存戶頭及孩子末麗莎蒂安娜銀行戶頭,另有有11萬5000令吉存入沙裡爾馬來亞銀行定存戶頭,有11萬8485令吉匯入汽車公司Sutera Auto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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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里爾沙未被控在2013年估稅年的所得稅申報表未呈報真正收入,他接收一張來自納吉志期2013年11月27日的100萬令吉大馬伊斯蘭銀行支票,牴觸1967年所得稅法令第113(1)(a)條文,這筆款額疑似來自非法活動。沙裡爾被控在2014年4月25日犯下上述罪行。

作為控方第22名證人,諾扎希達在此案供證時發表上述證詞。

沙里爾購豪車全額付清

今年8月8日,此案第7名證人即Sutera Auto公司執行員(戶頭)羅扎娜供證時說,沙里爾當時購買了一輛本田思域轎車,並以一張志銀11萬8485令吉的支票全額支付。

來自反貪會總部反洗黑錢組的查案官諾扎希達說,調查結果顯示,沙裡爾不曾向內陸稅收局呈報該100萬令吉,雖然它被視為沙里爾的收入。

諾扎希達說,根據反貪會所接獲的證詞及調查資料,以及所充公的文件,她當時是向反貪會建議提控沙裡爾,理由是沙里爾並沒呈報該100萬令吉的款項。“沙里爾是在2020年1月20日被捕,並在2020年1月21日被控上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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