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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劉聲】 “倒曹”是否純屬空穴來風

身兼檳州希盟和檳州民主行動黨主席的曹觀友曾一再公開表明,他將有意在其政治生涯“最後一戰”的來屆檳州選舉重返已連任多屆的丹絨國會選區轄下的巴當哥打州議席繼續守土,並希望一旦再度勝選後能夠再度出任檳州首席部長,但有跡象顯示,也是行動黨全國副主席的他若志在持續領導檳州希盟政權,不排除屆時或會面對某種阻力。

林冠英不得違憲再任檳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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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三某網媒作出“震撼性”報導,揭露有3名檳州行動黨現任州議員醞釀策動一項所謂“倒曹”行動,他們認為曹觀友不適合任檳首長,因為他在做決策時過於軟弱和緩慢,任期內毫無作為,因而力推行動黨主席林冠英取而代之,但有關報導“男主角”峇眼國會議員兼阿逸布爹州議員林冠英第一時間偕同9名在檳州希盟政權內沒有擔任一官半職的行動黨“後座”州議員聯署發佈文告,狠批有關報導是惡毒和不公平,因為它並沒有提及這3位州議員是誰,頓使10名來自行動黨的普通州議員受到公眾的懷疑。

林冠英過後向行動黨上下“封口令”,敦促該黨領袖和黨員尤其是民選代議士避免公開評論來臨州選舉的職位和候選人課題。(與此同時,該網媒承認有關報導存在一些無心的失誤,它也因此公開道歉,但它否認涉及任何針對行動黨的陰謀,或具有任何政治意圖。)

另一“男主角”曹觀友則以間接的方式駁斥該網媒的有關報導,也似乎意有所指地否決林冠英第三度出任首長的臆測,他指出,隨著檳州立法議會已於2018年11月16日表決通過檳州憲法修正案,並於翌年2月1日起生效,且此法律具有追溯性,而檳州憲法第7條文第2(a)(ii)節闡明,任何在此法律條文生效之前曾擔任兩屆檳首長者皆不得再受委為檳首長。

這意味林冠英已喪失“回鍋”任檳首長的資格,不得違憲爭取第三度出任檳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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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又說回來,不論該網媒的有關報導是否真如林冠英所標簽為“虛假的”,並直指此乃一記有效的警鐘,提醒行動黨須警惕黨內外的政敵,處心積慮地企圖煽動和分裂行動黨,甚至破壞行動黨的州選勝算。

無論如何,林冠英這番“振振有詞”的回擊,看來仍難免會被一些行動黨內外的“有心人”聯想其目的在於有意轉移事件真相的某些焦點,甚至恐會被質疑含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氣味;原因無他,在林冠英與似是檳州“火箭”9名州議員所組成的“挺林”班底只為他們本身“喊冤”,卻不知何故沒有替面對不堪指責的曹觀友辯白,更沒有公開表態支持有資格尋求“晉入”第二個首長任期的曹觀友。

檳火箭“挺林”班底疑曝光

雖然受制於修正後的檳州憲法而極可能無緣再任檳首長,但隨著林冠英在安華領導的團結政府未能入閣(或因仍受貪腐官司纏身),有關方面包括行動黨內就一度臆測林冠英絕不會輕易改變或放棄其力爭在來屆州選後若能持續執政的檳州希盟政權或團結政府扮演要角,發揮其影響力,甚至享有決定檳首長人選的話語權,這彷彿已是不能宣之於口,且猶如“真的假不了”的政壇秘密。

也有跡象顯示,行動黨高層想必會嚴防疑被有關網媒提前“踢爆”的所謂行動黨內幕持續發酵,否則其結果不僅會有損行動黨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恐將引發負面的政治效應,難免會被敵對陣營大肆炒作,則直接打擊行動黨乃至希盟的州選選情,進而削弱州選的勝算概率。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媒體人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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