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副刊

【歲月劉聲】貪污犯零用錢200萬

隨着前聯邦直轄區部長東姑安南因收賄罪成而被判入獄12個月兼罰款200萬令吉,本屆下議院222名國會議員當中,再出現一位貪污犯。

在這之前,淪為我國第一位被提控的前首相,身為彭亨北根國會議員的納吉在SRC國際公司匯款弊案所面對的3項刑事失信、3項洗黑錢及1項濫權罪狀皆告成立,而於今年7月28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入獄12年及罰款2億7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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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邦憲法第48(1)(a)條款,因刑事罪被判監禁超過1年或罰款超過2000令吉,納吉和東姑安南將自動喪失國會議員的資格,由於不服所判的他倆獲准進行上訴,所以暫可保住國會議員的身份,也意味除非出現任何難以預測的“異動”,不然國盟政權以微弱3個多數議席執政的地位於可預見的未來將維持不變,但一旦國會“被提前”解散而不得不閃電舉行大選,納吉和東姑安南則將在選舉法令下喪失參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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