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歲月劉聲】納吉夢迴東山再起

除非出現不可預估的變數,不然安華應可安心再度出征來屆全國大選,進而持續追逐其首相夢。

在本週二,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這位人民公正黨主席和特赦局不服早前高庭所判而提出的上訴,以撤銷土著權威黨(土權黨)副主席莫哈末凱魯律師針對安華3年前獲全面特赦所挑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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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目前是波德申國會議員的安華若重返原區守土,看來已不會面對任何的阻力。

話說希盟於2018年“509”大選入主布城後,時任國家元首蘇丹莫哈末五世聽取特赦局的勸告,決定全面特赦因於2015年2月10日遭聯邦法院維持原判,有須在雞姦其前助理賽夫罪成下入獄5年的安華。

上訴庭三司同意特赦權不能在法庭被審理,而且莫哈末凱魯沒有興訟的法律地位。

相對地,至今仍遭貪腐官司纏身的前首相納吉能否如願於來屆全國大選繼續尋求連任彭亨的北根國會議員,顯然存疑,甚至難以想像他會想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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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國陣顧問局主席的納吉目前不排除,他將會繼續尋求上陣來屆全國大選,他表明,任何志在扮演好自身角色的政治人物,都會想要爭取在國會的一個席位。

高庭於去年7月28日裁決涉及挪用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資金一案的納吉,所面對的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及3項洗黑錢控狀皆告罪成,須同期執行地判監12年,以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

儘管納吉獲准保外向上訴庭上訴,暫時保住其北根國會議員的資格,但聯邦憲法闡明,任何人被判超過1年監禁或超過2000令吉罰款,而沒有獲得特赦的話,有關人士將被禁參加州選舉或全國大選。

換句話說,除非在來屆大選來臨之前上訴得直,抑或獲得特赦,否則納吉將無望繼續參政參選,況且他所涉及26億令吉“捐款門”、SRC另三項控狀、串謀竄改一馬發展公司(1MDB)最終審計報告,以及內陸稅收局追討巨額所得稅案等,目前仍在審理中。

針對可能失去國會議員資格一事,納吉認為,這將取決於法律、憲法,以及任何在法庭審訊時所發生的事情,所作出的詮釋。

在過去2年多,相繼被提控涉及貪腐後,納吉及身為巫統主席的前副首相阿末扎希一直異口同聲他倆是遭曾二度拜相的敦馬哈迪及希盟前朝“政治報復”,但他倆卻矢言和自信可在法庭討回清白。

聲稱遭希盟前朝“政治報復”

納吉直言,前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在其所撰寫的《我的故事──荒野中的正義》揭露本身和第7任首相(敦馬)在法官委任上所扮演的角色,他因而主張儘快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以徹查敦馬和湯米湯姆斯被涉及干預國家司法系統。

在希盟掌權期間,納吉持續受到敦馬的追擊,敦馬二度拜相後推薦委任著名憲法專家和人權律師湯米湯姆斯為總檢察長,所賦予的首要任務即是徹查國陣前朝權貴尤其是納吉在位9年期間所涉及的一馬醜聞及其他系列重大弊案。

儘管一度被巫統內外標簽為巫統及國陣的“政治負資產”或“政治票房毒藥”,但自他在政壇掀起所謂“BoosKu”風潮以來,助力巫統一再重創希盟而贏得多場國、州議席補選,其結果不僅保住他在巫統的話語權及影響力,更可視為替其險遭終結的政治生命累積“求生”或“翻身”能量。

話又說回來,除非獲得特赦,否則恐將難逃牢獄之災的納吉顯然難以東山再起,更何況巫統不少領袖主張應與涉及貪腐官司的“法庭幫”切割關係,相信敦馬及希盟乃至國盟尤其是慕尤丁皆會力阻納吉回到布城的權力核心,以免“盜賊統治”重現。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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