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副刊

【歲月劉聲】敦馬拒平反前大法官

曾二度拜相的敦馬哈迪最近直言,他終究會有一死,不會在乎自己會留下什麼政治遺產,但他坦承可以肯定人們會開始批判他的“不是”。

記得敦馬在希盟於2018年大選入主布城而再度主政後曾聲稱,他願意為本身從政以來,尤其是在國陣前朝掌權長達22年期間所曾犯下的任何錯誤(若有的話)作出“不等於認錯”的道歉,並一再表示,各界可對他的“道歉”到底是針對哪件“錯”事或“壞”事任意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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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顯然地,敦馬至今仍不覺得應對他當年所引爆而嚴重摧殘我國司法獨立的司法危機,承擔主要的責任,更遑論對被他“逼害”的最高法院(聯邦法院的前身)前院長敦沙烈阿巴斯有所愧疚。

92歲高齡的敦沙烈阿巴斯於上週六不幸病逝,據知他確診新冠肺炎;這位我國司法界巨人辭世的噩訊傳出後,各界包括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及首相慕尤丁皆表哀悼,而大馬律師公會讚譽敦沙烈捍衛司法獨立的貢獻不容被遺忘,國人應謹記敦沙烈所堅守的信念,即遵守法治是民主運作的主要原則和根基。

很遺憾的是,敦馬一再否認本身乃當年那場轟動國內外的司法危機禍首,甚至揚言敢於踏入清真寺以可蘭經發誓,他絕對沒有涉及革除時任最高法院院長敦沙烈。

話說敦沙烈及另5位時任最高法院法官阿茲米、尤素卡德、旺蘇萊曼、旺韓沙和佘錦成被革職或調職,相當大程度不能孤立於1987年所爆發的巫統A、B隊高層權鬥,馬哈迪僅以42張多數票險勝東姑拉沙里而保住巫統主席後陷入政治困境,以及巫統一度被法庭宣判為不合法組織的時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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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因為這樣,敦沙烈堅持召開最高法院九司以會審巫統被判為不合法組織的上訴,被視為埋下他難逃被革職厄運的伏線。

隨着馬哈迪在國會動議修憲以撤除最高法院的絕對司法權,一眾最高法院及高庭法官商議後,議決由敦沙烈向時任國家元首蘇丹依斯干達(現任柔佛蘇丹依布拉欣的先父)呈函,投訴行政機構“攻擊”司法機構;馬哈迪被激怒後,毫無忌憚地把一些涉及的法官調職,並施壓敦沙烈“引咎”辭職但被對方拒絕,而政府遂設立特別仲裁庭以彈劾敦沙烈,結果敦沙烈最終罪成而不幸遭革職,從此蒙冤數十年。

據了解,官方當時給予革除敦沙烈的理由,乃指控他在馬來亞大學發言批評政府像對繼子般對待司法體系,他也被指控欲在我國推動伊斯蘭法,而時任總檢察長阿布達立佐證,馬哈迪只是遵守時任國家元首蘇丹依斯干達的御令行事,設立特別仲裁庭對敦沙烈所面對的指控展開調查和裁決。

但根據敦馬所指,當時敦沙烈因不滿蘇丹依斯干達的行宮裝修工程發出噪音而呈函投訴,結果觸怒陛下;敦馬指出,為了避免牽涉陛下,阿布達立就利用首相的名義發出革除敦沙烈的指令,而敦馬之所以沒有干涉,乃因旨在維護陛下的清譽。

在這方面,曾在國陣前朝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前部長再益依布拉欣不認同敦沙烈因觸怒蘇丹依斯干達而遭革職,因為陛下不可能憑個人理由而這麼做,況且陛下應可在真相釐清後息怒。

沙烈被革職非因觸怒元首

再益依布拉欣在《我也是馬來人》一書中透露,當時他曾規勸敦沙烈最好選擇提前退休或接受高層安排掌管其他職位,這並非是因為針對其指責是合理或對錯問題,而是預知一場大型的政治鬥爭已在巫統引爆,他還告知敦沙烈無需淪為無辜的“犧牲者”。

儘管在阿都拉任相後,國陣政權曾向所有在馬哈迪主政期間被革職或調職的法官發放總額1050萬令吉的“撫恤金”,而敦沙烈獲得其中的500萬令吉,但聲明這並不代表政府承認當年錯誤對待這些法官。

這意味敦沙烈及其他“蒙冤”的法官至今仍未獲“平反”,但歷史事實豈能持續被扭曲或竄改,而讓敦馬當年破壞司法獨立,導致我國的國際形象嚴重受損,被人為製造成“羅生門”式的歷史疑案。

(光明日報/評論.作者:劉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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