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霹國內地方

【武吉丁宜推芭行動事件】 “是農民棄租才輪到我” 劉樂華:沒要求摧毀行動

(文冬13日訊)武吉丁宜推芭行動事件,被稱“外來者”成功申請到租借土地的劉樂華表示,當年是有關農民自行放棄租借土地機會,才輪到他向政府申請土地種植,而且他也沒有要求當局在昨日採取摧毀行動對付把農民的芭地清空。

他說,聯邦土地與礦物局昨日聯同多個部門到來採取執法行動對付2戶農民後,許多人都把矛頭指向他,甚至在他家門前作出抗議,和恐嚇,造成家人的困擾,因此他必須站出來說明一切,以正視聽,以免引起誤會。

Advertisement

劉樂華今日上午與哥哥劉樂雄召開記者會時,如是表示。

濫用媒體網上霸淩不公

“該陳姓農民的言論具有誤導性,濫用媒體,引起網絡很多負面留言,以及網上霸淩,對我們很不公平,我們昨天也為此事報案了3次。”

他們是在2008年在武吉丁宜新區,靠近武吉丁宜華小的政府保留地種植蔬菜,在該3英畝的土地上,他們只占用了大約15%土地,其他都是有關陳姓農民一家人耕種,直到昨天發生推芭行動,人們都指責他們搶了農民的土地,更說政府把土地租借給外人,也不優先讓當地農民申請。

ADVERTISEMENT

對此,劉樂雄表示,該農民沒有把向政府租借的過程真相告訴眾人,真實情況是當局已多次給她機會,優先找她談租借土地事項,但是她沒理會,堅持說土地是她家族的,至今有40多年,她已是第三代耕種人。

“據了解,當局從2009年至2016年都曾經多次找陳姓農民洽談,提議對方申請租借土地,但是一再被拒絕。”

曾多次找陳姓農民洽談被拒

他說,由於陳姓農民一直不要申請租借土地,當局在2014年獻議他們申請租借該3英畝的土地,他們便一口答應了以便能合法種植,結果3個月內便獲得批準了。

他說,該3英畝地原是警察建築物保留地,後來是改為聯邦土地與礦物局擁有, 首次租約從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為期3年,每月租金230令吉,第2次租約是從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每月租金調高到250令吉。

他強調,在他們成功申請到租借土地這4年8個月來,他們都沒有下令陳姓農民搬離,還讓對方繼續免費種植,直到當局昨日採取對付行動。

他也表示,當局在過去已曾經多次發出通知信給該農民以便清空芭地,於是該農民通過各種管道申請租借土地,但是不獲得批準,最大原因是有關土地已被他們申請了,所以說,該農民已錯失了租借的機會。

此外,他表示,他父親是1998年到武吉丁宜種植蔬菜,1999年經營小生意,全家人搬遷到武吉丁宜生活至今已數十年,而且他們是馬來西亞人,任何州屬的土地都能夠申請,絕不是外來者。

他說,本區國州議員曾經到來了解此事件,也到有關部門查詢獲得證實,但是他們昨日針對推芭事件所發表的言論,讓他感到失望和遺憾。

 

 

標籤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