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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海隧案】林峰成供證 林冠英不曾表明會議前與扎魯見面

(吉隆坡16日訊)前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的海底隧道案今日續案,前行政議員拿督林峰成供證,在2011年1月26日的州行政會議上,林冠英不曾表明已和北京城建集團(BUCG)的代表拿督扎魯就海底隧道計劃一事會面。

此案在今日進入第5天審訊。林峰成以第3名控方證人的身份第4天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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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成說,林冠英也不曾正式表明在2011年1月份時(1月26日前),在吉隆坡的香格里拉酒店和扎魯會面。

林峰成是在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的引導下供證時,這麼指出。

BUCG曾是檳城海底隧道的承包商之一。該集團跟數家公司組成CZBUCG財團競標海底隧道計劃,並成功中標。

林峰成說,林冠英在2011年1月26日提供BUCG兩名代表拿督扎魯和李紫豪的電話號碼給他時,沒向他說明已經和扎魯討論海底隧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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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歲的林峰成以第三名控方證人的身份,於週一繼續出庭供證。

“但林冠英在當天的州行政會議上,有提及有一家私人公司建議研究在檳城建設海底隧道。”

此外,林峰成同意辯方律師哥賓星的主張,即和提出建議者會面以及提供聯絡號碼是很平常的事。

他也同意哥賓星的主張,即身為行政議員或首席部長,會收到他人提出的建議。

“一般上,當對方提出建議,也會提供他們的聯絡。”

此外,林峰成供稱,BUCG是一家著名和領先的公司,曾承建2008年奧運會場館鳥巢等的建設。

他供稱,為了確保BUCG具備這方面的能力,因此在州行政會議的同意下,對中國北京進行了訪問,以親自考察BUCG的能力。

此前,林峰成供稱,根據2011年6月2日的州行政會議記錄,該會議批準州政府代表團對中國北京進行正式訪問的建議,訪問從2011年6月2日開始至6月8日。

林峰成也確認志期2013年5月31日的州行政會議文件,該會議同意委任外部認證的法律顧問,以準備主要道路和隧道項目建設的初步協議,以及加速行動。

他說,據他了解,草擬初步協議的其中一名律師為阿德琳,聽說後者如今已是一名高庭司法專員。

在此前的審訊中,林峰成同意旺沙哈魯丁的說法,即如果是由州法律顧問準備初步協議,那麼就會省下7萬5000令吉的費用,但相對來說,在完成初步協議方面也比較耗時。

林峰成:不曾收取扎魯任何東西

另一方面,林峰成指出,在反貪會官員向他錄取口供期間,他曾被問及是否有收取扎魯的5萬令吉,對此,他表示,他不曾接受扎魯的任何東西。

哥賓星接著盤問林峰成,是哪名官員向他提出上述問題?

林峰成回應說,哪已是3年前的事情,不認得是哪位官員了。

在今日休庭前,哥賓星向法庭提出申請,以取得扎魯在接受反貪會錄取口供時的供詞。

他說,這是為了方便辯方對控方證人進行交叉盤問。

對此,旺沙哈魯丁表示無法提供,因是受法律保護文件。

他說,扎魯也會出庭供證,對於辯方在林峰成供證階段,要求取得扎魯供詞一事,感到驚訝。

承審法官阿祖拉要求辯方在周三續審時,就上述的申請進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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